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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后十七年发生在十二月份的沧州党史大事选编
发布时间: 2012/12/12 14:47:55

  1950年12月5日至8日 专署召开全区结束土改工作会议 确定:一、以确权发证为中心,结合处理未分的土地、房屋和浮财,并向群众宣布,土改只有一次,今后不再进行;二、凡过去根据《土地法大纲》没收或征收地主、富农之土地、财产,不论已否分配或确权发证,一律合法有效,严厉打击地、富的反攻;三、对未动着的富农,则按中央土地法执行;四、凡经农民分配的土地、房屋、浮财,不论已否确权发证,一般不应变动;五、明确了土改工作的领导问题和工作方法。
  本年 农业生产超额完成增产计划 全区耕地9670023亩,除经济作物外,共收原粮126300万斤。种棉374343亩,平均单产子棉81斤,连其他特种作物共折粮17700万斤。总产折粮144000万斤,超过省分配任务19000万斤。
  1951年12月22日 开展“三反”运动 沧县地委召开动员大会,27日,地委发出《关于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的指示》。各县、镇委组织全体机关人员学习文件,提高认识,解除思想顾虑。而后,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带头检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检查、坦白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问题。在此基础上,发动群众展开了揭发检举。
  本年 创办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根据上级指示,沧县专区在互助合作搞得较好的地方,有计划有重点地试办了一些以土地入股,统一经营、有较多公共财产为特点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简称初级社)。本年春,沧县许庄子建立了农业合作社,是全区第一个农业合作社。本年12月,献县南河头村张本林创办了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在全国比较著名。
  1952年底 胜利完成国民经济恢复任务 据统计,到本年底,全区全民企业由1949年的25个发展到54个,并新建立了26个集体企业,工业生产总值由1949年的369万元提高至2193万元,增加了近6倍;农业生产总值由1949年的17065万元提高至24010万元,增加了1.4倍。
  1954年12月25日至31日 中共沧县地委召开沧县地方党的首次代表大会 会议中心议题是突出解决农业互助合作运动,从思想上、组织上、制度上贯彻党在农村工作的领导方针,具体讨论研究巩固提高农业生产合作社与整顿发展互助组,并对生产救灾、农业生产及明年一、二月份的工作安排加以部署。会议通过了中共沧县地委《关于党的首次代表会议的结论报告》、《关于整顿巩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
  1955年12月27日 河间县东诗经村红星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生产规划”选入了《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
  本月 全区再掀建社高潮 到12月底,全区共建初级社15153个,入社农户802633户,占全区总农户的82.7%。至此,全区已基本上实现了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合作化。
  1956年底 扫盲运动结束 全区扫盲运动基本结束,共扫文盲近30万人,对全区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起了推动作用。
1957年12月5日 农业生产创造建国以来的新记录 沧县专署做出1957年农业生产工作总结。全区粮食总产量达到24.7亿斤,单产174.7斤,创造了建国以来的新记录;棉花总产量6259万斤,单产38.3斤,花生总产4165万斤,单产155斤。
  1958年12月上旬 国营南大港农场建立 农场以中捷友谊农场6分场为主,吸收黄骅县城关公社和吕桥公社的19个自然村,对外挂两个牌子,即南大港人民公社,南大港农场。归黄骅县领导。
  20日 合并大县 国务院全体会议第83次会议通过,撤并小县成立大县,原沧县专区只剩8个县,即盐山(含孟村、庆云)、河间(含肃宁)、献县(含武强、饶阳)、交河(含东光、南皮、阜城、泊头市)、吴桥(含景县、故城)、宁津、黄骅、沧县(沧州市)。青县撤销归静海县。南大港农场隶属黄骅县。至22日天津专区又并入了天津市,天津专区撤销。原沧县专区所辖各县、市直接由天津市委、市人委领导。
  1959年12月16日 南排河工程开工 献县、河间、任丘、交河、吴桥、盐山等8县民工29.6万人,施工122天,于1960年4月20日竣工。
  1960年12月7日 认识“五风”危害的严重性 天津市委召开会议,深入学习中央的紧急指示信,根据中央、省委指示精神,分析了全市当前形势,肯定了工作中的成绩,检查和批判了在干部中存在的十分错误的“共产风”、浮夸风、命令风、特殊风和对生产的乱指挥风,进一步认识到了“五风”危害的严重性和今冬明春开展整风整社运动的迫切性和重要性。
  1961年11月28日至12月8日 沧州地委第二次全会(扩大)召开 会议对中央庐山会议和省委十二次全会精神进行了传达贯彻,安排了农村整风整社试点和以粮棉油为中心的农业生产采购、市场管理等工作。着重讨论研究了切实搞好生产自救战胜灾荒,力争明年农业生产有个较大的好转等问题。
  1962年12月1日 国务院批准:黄骅县的北大港全部水面和沙井子公社、太平村公社、大苏庄农场和歧口公社的马棚口村(计30个村)划归新设立的天津市北大港区。13日,河北省人民委员会通知,将以上区域交天津市领导。
  1963年 洪沥灾害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全区16个县(市)不同程度遭受洪沥灾害。其中,任丘、肃宁、献县、交河、青县为特重灾;河间、沧县、沧州市、盐山、庆云县为重灾;东光、南皮、孟村为轻灾;吴桥、宁津、黄骅是轻微灾。全区受灾公社236个,占公社总数的63%;受灾生产大队(行政村)4413个,占大队总数的60%;受灾人数240万人,占总人口数的58%。
  全区共淹秋种作物713.71万亩(洪淹508万亩),占播种面积的74%。全区损失折合人民币3.99亿元,其中群众损失2.42亿元,集体损失1.45亿元,国家损失1231万元。
  1964年12月19日 地委、专署为建立新县(海兴县)向省委、省人委写出请示报告 新县组成的请示意见是:(1)从山东省无棣县划入沧州的山后、辛集、良户、付赵、杨埕、朱王、宋王7个村,34503人,102460亩耕地;(2)从盐山县划出赵毛陶、苏基、郭桥、高湾4个公社和明泊洼、新生、县农场等3个农场及崔口公社16个村,共104个村,67416人,267512亩耕地;(3)从黄骅县划出丁村公社和杨庄公社的盘洼村,共25个村10679人,47780亩耕地。新县总计14个公社,3个农场,180个村,112598人,417752亩耕地。县址设在小山(后改苏基),定名小山县(后改海兴)。
  1965年12月6日 专署批准海兴县区划调整的请示 撤销辛集区,其所辖公社归县直接领导;撤销宋王公社,其辖区并入辛集公社;撤销良户公社,其辖区分别并入苏基公社和小山公社;成立尤庄子公社,由苏基公社和赵毛陶公社的部分生产大队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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