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沧州各抗日根据地的经济、文化、法制建设
一、财政经济建设与对敌经济斗争
冀中八、九分区加强财政管理 为了加强财政管理,搞好财政工作,各级抗日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定战时财政原则,建立健全财政制度,全面实行统筹统支,量入为出,精打细算,反对贪污浪费,保障抗日武装的需要和政府各项开支;确立公粮制度,实行粮食实物征发;整理税收,废除苛捐杂税,1938年5月各县成立了稽征所,按照冀中公署制定的税收条例办法,具体负责稽征;整理县、区、村地方财政,广泛开展节约运动,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了县区财政开支增大,入不敷出,破坏财政制度,挪用上解款的现象;针对当时村级财政混乱,浪费严重甚至存在贪污现象等问题,进行了整理,收到较好效果。如献交县对村财政开支试行了由县统筹的办法,由县统一定出村政权允许开支的项目和数额,月初有预算,月底有决算,预、决算都须经区财政助理员审批,杜绝了村财政随支随派,卡住了铺张浪费、任意挥霍现象,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得到专署的肯定和支持,经总结完善制定了更周密的村财政统筹方案,在全分区进行推广。献县通过整理村财政,停止了不必要的开支,颁布了村财政公约,实行了财务公开,规定了开支项目与数额,粮款征收统一由各级政府的财粮部门办理,严禁随意摊派抗战勤务以节省民力。要求公职人员严格执行粮票、柴草票制度,点灯付油钱,不得侵犯群众利益。通过对县、区、村财政的整理,减轻了人民的负担,增强了县区村干部的财政观念,建立健全了财政制度,使财政管理逐步正规化,有力地支援了抗战。
冀中八、九分区实行合理负担和“统一累进税” 为了解决抗战的财政供应问题,保障军需民食,八、九分区各县根据冀中主任公署1939年1月公布的《冀中村合理负担实施办法》和1940年1月颁布的土地分等与动产合理负担两种办法,开始实行合理负担,废除旧的摊派制度,公粮、村款一律按合理负担征收。各县试行“合理负担”的具体办法一般是将土地分为3等,上等地一亩折为一亩半,中等地一亩顶一亩,下等地一亩半折为一亩,规定出免税点,每户免税点以外按合理负担规定办法纳税。合理负担的实行,逐渐改变了封建经济关系,削弱了封建经济对人民的剥削,减轻了劳苦群众的负担,一般中农负担也有所减轻,地多户的负担虽比过去较重,但也都力所能及。为了顺利实施这一改革,献县抗日政府在三角村举办了有140人参加的村长训练班,用1个月时间,讲解实行合理负担的意义,学习掌握具体政策和办法。训练班结束后,先以区为单位搞了试点,而后在全县以废除旧地亩册,逐块丈量各户耕地,清理“黑地”;据实填报地亩,重新登记,造册发证;核定负担三个步骤普遍推行。
为了使合理负担更加合理化,根据上级指示,1941年九、十专区又实行了“统一累进税”,把以往的各种税收统一为一种,并将以往多层(边区、县、区、村)多次(一年征收几次)征收,统一由边区政府每年征收一次。其计算方法是,先按土地好坏评出常年产量,再把产量折合成为“富力”(标准亩),作为纳税标准单位。按人口计算出免税点,每户除去免税点,再按剩余富力多少“加级累进”办法纳税。税率共分12等,各等按不同比率把富力折成纳税的分数,这样既照顾了占人口20%左右最贫困人口免于负担,又使累进率平缓提高,富裕户也能够承担。为加强领导,推动实行统一累进税,九专区成立了统累税推行委员会,县以下各级设立了审查委员会,专署还于1941年初举办了有各县、区100多名干部参加的统累税训练班,学习文件,讨论、布置推行的步骤、方法。之后,各县、区又分别举办了区、村有关干部及工作人员训练班,然后各村开始进行调查土地、评定产量、折算标准亩、富力、登记、造册以及征收等一系列具体工作。在实施中,献县等老根据地,普遍按条例细则认真实行,任河大地区和子牙河东各县群众基础较好的村庄普遍实行。接近敌人的村庄,本着统一累进税的精神,以简化办法贯彻合理负担,团结各阶层一致对敌。统一累进税的实施,合理调节了各阶层的负担,巩固扩大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发展了根据地的生产,保证了敌后抗日根据地的军队和政府的供应,为建立新民主主义的财政税收制度奠定了基础。
冀中八、九分区的减租减息 为调动广大农民的抗战积极性,巩固扩大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国共产党将土地革命时期没收地主土地给农民的土地政策,改为减租减息政策。为执行好这一政策,冀中行署于1938、1939年先后实行减租减息①、“半实物工资制”②。减租减息政策的贯彻执行,既团结了根据地各阶层人民,调动了广大农民抗战和生产的热情,也削弱了封建剥削,促进了生产的发展,有力支援了抗战。但是,随着“五一”大“扫荡”后的环境恶化,地主封建势力也乘机抬头,开始向基本群众反攻,破坏抗日政府的各项政策,尤其是减租减息和“半实物工资制”。1944年根据地形势好转后,八地委根据上级精神,于9月召开了县以上干部会议,制定了《目前处理土地问题暂行办法》,于12月26日作为地方法规由专署颁布实施。九分区也以地方法规形式颁布了《暂行办法》,以解决基本群众的土地使用权问题。在贯彻中,八、九分区动员广大农民积极参加减租斗争,开展了查租、减租、增资运动,发动群众,算“剥削帐”,并通过建立健全村农会和工会(雇工)组织指导斗争。经过工作和斗争,减租运动取得很大成绩。据八专区9个县(缺任河、河间两县)统计,彻底减租和土地使用权大部分问题已经解决的村庄1310个,初步进行减租的村庄430个,尚未进行的村庄(敌占区及附近地区)550个。任丘县彻底减租的村达近1/2。至1945年上半年,全分区普遍实现了“二五”减租和“分半”减息,重新订立了租佃契约,雇工也普遍增加了工资。减租减息群众运动的开展,提高了农民生产和抗日斗争的积极性,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发展,为抗日根据地的巩固和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冀中八、九分区的大生产运动 1941年初,冀中党政军民领导机关把发展生产作为大事来抓,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春耕,召开专员会议,制定生产建设计划,部署发展生产、农副业和家庭手工业等工作。在上级号召下,八专区各县采取各种措施,组织人力,开展互助,给贫困抗属代耕,改良技术,提高农业生产。在大生产中,献县县委机关带头开荒70余亩,县政府和工、农、青、妇各团体组织了春播动员委员会,并身体力行,带头参加。干部和群众自动结组,4人一张犁,5人一盘耙,夜以继日,抢耕抢种。县政府还发出布告,禁杀耕牛,保护母畜,调剂种子,以保证生产顺利进行。许多小脚妇女也起早贪黑下地劳动,成了大生产的主力军。从1944年起,为解决根据地军民的生活困难,支援反攻作战,冀中各专区开展了大生产运动。1944年初,八、九地委相继发出指示,要求各县广泛发动群众,开展大生产运动,组织互助,恢复与发展生产,改变由日祸天灾造成的困难局面,生养民力,改善生活,支援抗战。3月,八地委、九专署就抓好生产又发出通知。根据地委、专署的指示,所辖各县发动群众,劳武结合,大搞农副业生产,改善了人民生活;对敌人开展反掠夺斗争,尽力减少群众负担;基层干部参加劳动,作生产的带头人;发动边缘区村庄群众平毁公路、封锁沟,种上庄稼,增加种植面积。机关部队也亲自动手,搞好生产,紧缩开支。为了帮助群众克服生产中的困难,各级政府除组织群众开展以拨工、插犋合伙为基础的劳动互助运动,还发放贷粮、贷款,调剂种籽。仅1944年,专署就拨出春季赈粮57万斤,贷粮10万斤,冬季贷粮20万斤。大生产运动和劳动互助合作的开展,使农业生产开始恢复和发展,粮食产量有所提高,为抗日大反攻创造了物质条件。
冀中八、九分区的水利建设和抗灾、救灾 为保证农业丰收,冀中八、九分区还加强了水利建设。1941年3月至4月,在滹沱河上,由肃宁、献县、安平、武强、饶阳、博野等6县民工奋战45天,用工230万个,培修北堤21公里,修筑南堤61公里,为防献县、肃宁、河间、任丘等10余县水灾起到了重要作用。在修堤过程中,经过细致的思想工作和说服教育,平毁了献县滏阳河北段河堤,使献县四十八村由每年只有一水一麦的收成,当年就有了两季收获。四十八村几十年没有种过高粱、谷子,当年即得到丰收。在潴龙河上,任丘、高阳两县用工36万个,开凿了长达4.5公里的入淀新引河,解决了潴龙河入淀10余公里河道迂回弯曲造成的严重淤塞宣泄困难的问题。
日本侵略者的烧杀抢掠,加之1942、1943年冀中又发生了严重的水、旱等自然灾害,使冀中根据地生产力遭到严重摧残。在共产党的领导下,抗日军民开展了大规模的抗灾、救灾斗争和生产自救群众运动。在生产自救中,八、九地委领导全分区人民克服困难,发展生产,展开救灾灭荒斗争。机关、部队在战斗训练工作空隙参加生产,并自办工厂,生产弹药及其他用品,解决军需部分供应。专署和各县政府发放贷粮、贷款,调剂粮食、种籽和农具,支援人民生产自救,扶助灾民发展家庭副业,以增加收入,解决吃穿问题。另外还开展了合作社运动,分区、县、区各级建立了合作运动委员会,各级政府都增设了合作指导专职人员,并派出合作事业工作团到各地帮助群众组织合作社,开展运销和生产自救活动。各级合作社购回粮食,低价售给灾区群众,还以合理价格利用小商贩将根据地的土产运到敌占区销售,换回日用必需品,低价卖给群众。合作社在救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冀中八、九分区合作社的建立发展 冀中的合作社组织建立较早,发展较快,成绩较大,在群众中有很好的影响和基础。自1939年9月至1942年4月,冀中区的村合作社已发展到4006个。八分区的任河县合作社成立于1941年3月,并于年底帮助环境较好的村庄都建起了合作社。村合作社成立后,以组织副业生产为中心环节开展业务经营,同时开展供销和信用业务。在发展副业生产方面,村社干部帮助铁、木工、纺织、榨油、编织等副业户解决工具、资金等困难,使村副业生产逐步恢复。在开展供销业务方面,村社既利用法币流通手段,通过可靠商贩到敌占区采购紧缺的如火柴、纸张、食盐等生活工业品,又经常在村与村之间进行货物交流,以满足群众的需求。在开展信用业务方面,合作社一面打击高利贷活动,一面组织社员互借互助,解决临时性困难。村合作社是完全由群众集资入股建立的群众性经济组织,入股自愿,出、入社自由,社员享受合作社规定的各种权利和福利,盈利按股分红,亏损按股均摊,并且由投票选举的干部组成理事会和监事会,具体负责管理工作。献县也建立了县、区联社和村合作社,并以5角一股的较低股金吸收了众多社员。合作社以消费为主,调剂余缺,改善生活,后逐步向生产方面发展。县社积极与冀中联社联系,为群众贷粮、贷款、贷原料,支持农业和手工业生产,并将本地生产的棉花、土布、口袋、食油等提供军区。“五一”大“扫荡”中,合作社遭到很大破坏,到1942年7月,合作社被迫停止活动。形势好转后,各级合作社纷纷恢复建立,开展各种业务,并随着大生产运动的开展,出现了肃宁县南于庄吕桂荣合作社等典型合作社,促进了八、九分区合作社事业的发展。实践证明,合作社活跃市场,平抑物价,救济灾荒,解决了社员生产、生活上的困难;保证了部队和机关的供应,支援了抗日战争;开展了对敌经济斗争;扶持了农业、手工业生产,争取工业品生产自给,摆脱了农村对城市的依赖;支持了财政工作,减轻了人民战勤负担,在根据地的经济建设和对敌经济斗争中是发挥了重大作用的。
冀中八、九分区的对敌经济斗争 抗战爆发后,日军为实行“以战养战”,把华北尤其是土地肥沃、物产丰富的冀中区作为掠夺的主要目标。针对敌人利用伪合作社强行收购,抬高粮价,横征暴敛,强行摊派,武装掠夺等手段,抗日政府则采取发动群众缉私,打击投机倒把,开展反资敌斗争,坚壁清野等对策,粉碎敌人的经济掠夺。针对日军对抗日根据地的经济封锁,抗日军民也采取了针锋相对的措施。
第一,加强对敌经济斗争的领导,建立各种对敌经济斗争领导机构。1938年5月,冀中成立了晋察冀边区银行冀中分行,各专区和主要县也先后设置了专区银行办事处和县营业部;1938年底,各县成立了贸易局,1940年初冀中建立了贸易局,1941年3月建立了统一的管理出入口贸易的税务局,同年8月贸易局与税务局合并改为贸易管理局。紧接着,专区、县也相继建立了以上机构,具体领导对敌经济斗争。
第二,在专区及有条件的县、区、村发展手工业、副业和军工业,自力更生生产制造土布、毛巾、袜子、皮革制品、油墨、蜡纸、麦秆纸以及撅枪、小步枪、手榴弹、地雷炸药、新式纺纱机等,保证了军需民用,并抵制了洋布、洋纱,奠定了对敌经济斗争的物质基础。
第三,加强物资管理,针对敌人的经济掠夺和封锁,抗日军民针锋相对,也对敌进行经济封锁。建立对敌经济封锁线,对边缘区的粮食、棉花调剂一律由公营商店或合作社负担,并实行凭证调剂,禁止小商贩倒买倒卖,防止流入敌人手里。开展群众性缉私活动,查堵走私和规定的禁出入物品,对敌人的经济封锁阴谋给予严重打击。
第四,加强贸易管理,对敌进行物资争夺战。在对外贸易统制、对内贸易自由的基本贸易政策指导下,由各级贸易局通过业务经营,扶植生产,进行内地调剂,克服不等价交换,组织剩余物资的出口,并从敌占区购进必需品以及对抗战有利的物品,禁止输入日货及消耗品、奢侈品,活跃根据地内商业和集市。平稳物价,实行粮食专卖,团结组织商人,引导他们为抗战服务。1942年抗战进入残酷阶段后,教育群众不到敌占城市交易,不出卖敌人收购的粮棉等物资,分散、削弱敌控集市,在环境较缓和地区,由地方武装保护,组织夜市、早市、游击小集,还组织行商小贩串乡、串户、街头分散交易,解决群众日用品需要。形势好转后,恢复了税卡,颁布了出入口物资管理政策,对敌占大、中城市及交通线进行经济封锁,坚决打击资敌、走私。
第五,加强金融管理,开展对敌货币斗争。为了打击敌人发行伪钞③,扰乱市场,控制金融的阴谋,1938年5月,冀中成立了晋察冀边区银行冀中分行,将边区银行发行的边币,确定为边区的单一本位制货币,使边币成为晋察冀战略区唯一的合法货币。针对当时多种货币并存的状况,冀中行署采取了发行边币、保护法币④、驱除杂钞、打击伪钞的有力措施,并于1939年上半年,在各专区、主要县,先后设置了专区银行办事处和县营业部,以便于收兑被禁止的杂钞,对稳定金融、繁荣经济起到了重要作用。8月,为解决边币市场筹码不足,三专区各县合作社发行面值1角、2角、5角等地方流通券共100万元。1940年秋,献县银行受上级银行委托,印制了“献县流通券”,面值有1、2、3角和5分4种,总值87万元。发行后,威信很高,有力地打击了伪钞,活跃了市场交流。1944年,随着对敌经济攻势的开展,货币斗争也在继续。1945年初,献县、任丘、肃宁等部分地区边币已占领市场,伪钞不能公开行使,物价逐渐平稳,物资外流受到限制,但仍存在伪钞暗流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冀中行署又做出了不同地区采取不同步骤彻底驱逐、肃清伪钞的决定,制定了相应措施。通过一系列的货币斗争,各种杂钞、伪钞被完全肃清,巩固了边币在冀中的市场,物价逐步下降和日趋稳定,抗日军民在货币斗争中取得了胜利。
冀鲁边一、三分区改革旧的税收制度,实行合理负担 改革旧的税收制度,实行合理负担,既减轻了贫苦人民的负担,又注意了各阶层利益,是抗日战争时期中共制定经济政策的一个特点。抗日战争前的税收制度是从封建社会沿袭下来的。这种税收制度充满了对广大贫苦农民的剥削和压榨,存在着极端的不合理性。
抗日战争开始后,冀鲁边区动员富豪献粮、献款、献枪,募集“爱国捐”;在征收田赋、公粮时,注意了豁免贫困户,实行“合理负担”。到1941年2月,制定了“合理负担”办法。规定以人为单位,以户为负担单位,以村为实行单位。除特别穷户无力负担、特别富户应有捐助外,其余按实际收入分为十等,分别负担,但最多者不超过总收入的35%。为进一步照顾抗日各阶层人民的利益与生活,照顾敌后分散隐蔽游击战争的环境特点,1943年2月又颁布《新合理负担暂行条例》,规定钱多的多出,钱少的少出,负担最多的不超过总收入的15%,负担人员应达全体人口的80%,负担土地不能低于全部土地的60%,只按农业计算负担。这样,把负担最高额,由总收入35%降为15%,规定了人口负担面和土地负担面,进一步体现了抗日统一战线团结各阶层共同抗日的精神。
冀鲁边一、三分区实行减租减息 一方面减租减息,一方面保证交租;一方面削弱封建剥削制度,改善劳苦人民的生活,一方面又保障剥削阶级一定的权益,团结他们共同抗日,这是在抗日战争时期处理租佃关系、借贷关系、雇佣关系的一个经济特点。抗日战争前,佃户租种地主土地,不但地租高,而且实行“上交租”(即“预交租”),甚至“差随地走”,佃户还要负担一切差役,并且只许地主夺地,不许佃户交地。借贷剥削也很严重,一般的是三分利,有的高达五分,甚至春季粮荒时,借一斗谷子或高粱,麦收后还二斗小麦,叫做“借一还二”。这种封建的剥削制度,害苦了贫困农民。
为发挥各阶层人民抗战积极性,1941年2月,冀鲁边区在实施“减租减息”政策时,规定地租照原额减1/5,并一律不准预交租,年息不得超过1分5厘。贯彻上述政策是有斗争的,当敌人“扫荡”、环境恶化时,这两项政策会遭到破坏。在粉碎敌之“扫荡”后,才能保证政策的实施。
冀鲁边区、渤海区的一、三分区反掠夺、反封锁的斗争 掠夺与反掠夺,封锁与反封锁,是冀鲁边区的又一经济特点。1942年日军大“扫荡”前,是对敌经济斗争的第一阶段。冀鲁边平原土地肥沃,盛产粮、棉、油、鸭梨、小枣等土特产及草编等手工业产品,是对敌斗争的前沿地带,也是敌之掠夺的主要目标。敌人掠夺的手段有三:一是建立和加强伪合作社等经济机构,强行收购,或者和私商勾结,抬高粮价,诱惑走私,确保以农产品为主的经济战。二是横征暴敛,强行摊派。三是武装掠夺。在这种情况下,抗日政府也采取了三条对策:一是发动群众缉私,打击投机倒把行为。二是开展反资敌斗争,对不听教育,公开或秘密资敌,忠实为敌人效力的予以打击。三是组织发动群众坚壁清野,对付敌之敲诈勒索和“扫荡”抢掠。
日本侵略者在大肆掠夺农产品的同时,大量倾销奢侈品,而对抗日军民所必需的城市工业品,特别是军用物资,则实行输出输入许可证、登记配给、军用品禁止自由买卖等办法进行封锁。冀鲁边区一、三分区抗日军民针锋相对,采取了如下措施:一是发展手工业、副业生产,保证军需民用。二是建立封锁线,加强物资管理,开展群众性的缉私活动。三是成立贸易管理局,加强对内对外的贸易统一管理,成为对敌经济斗争的有力组织。它扩大对内调剂,通过业务经营和经济力量来扶植生产,满足抗日军民的需要。组织物资输出输入,对粮食实行专卖制度。鉴于1940年和1941年粮食丰收,准许小麦、大米、高粱、玉米出境,但要保证换回必需品和汇票,办理粮食出口的商人要有贸易管理局发给营业证,小麦征税20%,高粱玉米征税10%。此外,设立公营专利商店以平抑物价;团结商人,组织商人,引导他们为抗战服务。
从1942年下半年开始,是对敌经济斗争的第二阶段。“六九”大“扫荡”后,敌碉堡林立,公路纵横,抗日斗争转入分散秘密活动,经济斗争也是这样。公开的贸易管理局、合作商店等组织已经撤销。公开的反封锁和缉私斗争亦不可能,而且伪行政与经济组织已普遍建立。对敌经济斗争主要采取革命的两面手法来应付敌人。把可靠的人员派到伪组织、伪政权中去,或者对其中人员进行争取教育,组织群众向敌人请愿,对敌人的摊派勒索,进行搪塞和拖延。
当时的集市和交通要塞,已多被敌控制。为了摆脱这种控制,抗日军民组织小商贩走乡串户,街头分散交易。有的地方则组织夜市、露水市、游击小市,并派游击队或民兵保护,防止敌人袭扰。还组织群众夜运,破坏敌人封锁,开展物资调剂,并设立接应站,掌握价格,保证给商贩一定的利润。
从1944年起,抗战形势逐步好转,冀鲁边抗日根据地逐步扩大,抗日斗争已由相持转入反攻,这是对敌经济斗争的第三阶段。为适应新的斗争形势,边区及一、三分区恢复了贸易管理局及合作商店等经济组织,积极地对敌开展经济攻势。加强贸易管理,恢复税卡,开展缉私,对敌进行经济封锁。棉花、棉布、棉线、粮食、五金、军火原料、军用器材禁止出口;大米、食油实行专卖征税,给出口证才能出口;烟酒、迷信物品、化妆品、奢侈品则禁止进口。
在对敌经济封锁的同时,开展正常的贸易活动。对敌占区进行贸易,采购军用品,出口土产品;对内地组织物资交流,调剂余缺,扶植生产,平抑物价。
当时敌伪据点已被八路军封锁,敌伪所需粮食,除强行征税和高价收买以外,主要靠武装掠夺。对此,抗日政府发动群众,开展反掠夺、反征税、反收买的斗争,并组织公营商店、合作社尽力掌握市场,适当收购,给群众解决困难。
在掠夺与反掠夺、封锁与反封锁的经济斗争中,货币斗争也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方面。日本侵略者企图通过货币来垄断经济命脉,侵占市场,控制物价,榨取物质资源,为其所谓的总力战服务。其主要手段是:一方面大量发行伪钞,扩大伪钞发行范围;另一方面打击、破坏、排挤法币,变法币市场为伪钞市场,以致完全停止法币流通。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国际贸易中断,法币汇兑停止,国民党政府法币的发行数量急剧增加,造成物价日涨,生产资本转入投机商业,造成法币的恶性膨胀,币值不断跌价,严重影响了边区及一、三区的货币流通。泊镇、连镇及新海县北部的李村等处,发现一些奸商运来大批整箱联号法币,高价收买粮棉及其他物资。伪钞却以低价大量买进银元和铜币,法币流通受到了严重影响。同时市场上出现了各种各样土什钞⑤,有些商人甚至用毛头纸盖上印章,也作货币使用。这种混乱局面,直接影响了边区人民的生产和生活,影响了边区的抗战。
1938年9月,八路军东进抗日挺进纵队到达冀鲁边区后,在军政会议上曾提出建立银行,至1940年下半年,边区金融十分混乱,建银行遂正式提上日程。边区党委决定,由边区财政委员会副书记张耀曾负责筹建北海银行冀鲁边分行。1941年夏,张耀曾带领4名干部和1名印刷工人,借用乐陵县委印小报和一专署粮秣科印粮票的两台石印机,在宁津县小赵家试印了第一张冀鲁边区北海银行的钞票。北海币对于推挤“法币”,打击与控制伪钞,肃清土杂钞,澄清金融市场,稳定物价,起了重要的作用。冀鲁边区北海银行建立以后,各专署也成立了支行,各县设办事处。同时建立贸易管理局,加强贸易汇兑的管理工作。这样,根据地便摆脱对城市货币体系的依赖,建立了和敌人鲜明对立的货币阵地。
组织合作社,开展互助合作,是冀鲁边区抗日根据地发展经济的又一重要内容。合作社通过到外地采购粮食,减价卖给农民,开展纺织等副业,组织生产自救,后又发展到运销土产,供应各种生活、生产资料,开展存款、贷款,建立手工业作坊等行业。上述措施均在根据地建设和对敌经济斗争中起了重大作用。
二、文化、教育、卫生建设
沧州各抗日根据地的文化、教育、卫生事业,是在战争中进行的,同时又服务于抗日战争。各级党组织在领导抗战、加强政治、经济建设的同时,非常重视文化、教育、卫生建设,使根据地的文教、卫生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为夺取抗战胜利起了重大作用。
冀中区及八、九分区新闻报刊出版事业的发展 1938年7月至12月,冀中区党政军机关驻在任丘县青塔镇、出岸村一带。9月,冀中区党委机关报——《导报》(1940年后改为《冀中导报》,1942年“五一大扫荡” 后停刊,1945年3月复刊,直到解放战争胜利)在该县陈王庄创刊,为日刊,铅印,4开4版,发表社论,报道国际国内新闻,还办有青年、妇女、民兵、文艺、群众来信等副刊,并随时发表号外捷报。《导报》发行到冀中40多个县,并有自己的印刷厂——新中印刷厂,厂房设在陈王庄的真武庙,内有排字、印刷、装订、铸刻、总务等科。在任丘期间,冀中区党委还在青塔镇建立了青塔书店,负责书刊和报纸的发行。书店在各地委、分区所在地和大部分县设有分店,还建立了交通站和交通队。区党委还在出岸村建立了冀中最早的出版社——抗战学社,出版了一些马列和毛泽东著作,如《共产党宣言》、《国家与革命》、《论持久战》、《抗日游击战争中的战略问题》等小册子,还出版了《红星》半月刊、《文学时代》月刊等综合性刊物,翻印一些苏联文学作品。当时,《导报》、新中印刷厂、青塔书店、抗战学社,在党内同属一个党支部,由区党委宣传部直接领导,共同担负冀中区的文化新闻出版任务,成为冀中党委机关的重要舆论宣传工具。另外,冀中区在新华社晋察冀总分社指导下,成立了冀中通讯社,各分区也建立了通讯分社,县设了特派记者,有力地促进了党报党刊的出版发行。
1938年9月,《导报》创刊时,冀中军区党委机关报《前线上》(1940年后改为《前线报》)也在任丘青塔镇创刊,五日刊,石印,4开4版,以冀中军区政治部宣传部编辑科为编辑部。主要宣传党的战略方针和全国抗战形势,发表军区领导机关的重要批示和军区部队的胜利消息,宣传部队中英模人物和先进事迹,并以各种文艺作品反映部队生活。“五一”大“扫荡”后被迫停刊。1944年秋复刊,1945年冬,报社移居任丘县北曹口村,《前线报》由石印改为铅印,直到1949年夏,随着解放战争节节胜利才结束。
1940夏,八地委创办了机关报《群声报》,由宣传部主办,1941年底由于环境残酷停刊。“五一”大“扫荡”后,由于环境恶劣,《冀中导报》被迫停刊,改由各地委出版小型报纸。1942年8月,八地委又创办起油印《胜利报》,8开4版,每周3至4期,在当时的残酷环境中,作为当地唯一党的喉舌,深受广大群众喜爱。报社的组织很严密,人人是多面手,既是新闻工作者、宣传员,又是战斗员。报社设有情报科,负责从敌台强波干扰中,抄收延安电台发出的电报;誊写科,负责报纸刻写工作;印发科,负责印刷工作,并通过秘密交通站和各种渠道发行。此外,印发科还担当着通讯、联络和保卫报社的重要任务。为适应游击环境,该报曾办过(子牙)河东版、河西版。除报纸外,还编印过胜利周刊、旬刊、月刊、特辑、《情报》等。1944年3月,驻扎在献县南留路村的报社受到敌人包围,7名同志与敌人搏斗30多小时,不幸被捕,报社遭到破坏,但《胜利报》并没有因此停止,由幸存的同志继续出版发行,直到抗战胜利。另外,八地委还曾出版党内刊物《工作学习》,对指导党内工作和学习起到很大作用。
1939年底,四地委创办了刊物《列宁小学》,发至基层党支部,对干部、党员进行马列主义基础知识教育。地委机关报《救亡报》原为蠡县所办,油印,8开2版,周双刊。1940年改为《新建设报》,油印,先是8开4版,后改为4开4版,三日刊。主要是把地委的决定、指示改写成社论、消息,转发新华社电讯稿和刊登各县委送来的稿件。此外,还把收听来的国民党新闻根据抗战需要加以改编。报纸每期印刷千份以内。1941年秋,为打破敌人分割封锁,九地委决定出版《新建设报•北路版》,专发任丘、高阳、安新三县消息,4开2版,三日刊。本年底,《新建设报》和北路版均停刊。后更名为《团结报》,改为石印。《新建设报》社还编印过《抗战生活》;《团结报》社翻印过《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敌人心中的八路军、新四军与中国共产党》,并交替出版《团结报特辑》小册子。
除了地委级报刊,八、九分区不少县委也自办报刊。在八分区,1942年中共献交县委创办了油印小报《先锋报》,8开纸,一面文字,不定期出版,由于文章短小精悍,内容新颖,文字通俗易懂,很受抗日军民欢迎,1945年8月停刊。1942年冬,中共河间县委创办《前锋报》,后改称《黎明报》。1943年8月,为纪念病故的县委书记张方明,又改称《方明报》,1944年停刊。1942年,中共献县县委创办《前进报》。1943年冬,八分区《胜利报》社迁至献县五区留路村,《前进报》停办。县委另创办了党内刊物《好党员》,以加强党的思想教育工作。1943年前后,中共交河县委创办了期刊《呐喊》,64开,油印本。任河县1944年创办了报纸,名称一说为《任河小报》,4开4版,油印,1946年初停刊。该县还印有刊物《文化线》,油印,32开本。建国县创办的报纸名为《抗战到底》。在九分区,任丘县委机关报《主力报》于1938年创刊,1939年改名《团结报》,1940年与地委合办《新建设报•北路版》。1942年“五一”大“扫荡”后恢复县报,名叫《战斗先锋》,一直办到1945年。《实话报》是中共肃宁县委机关报,创刊于1937年底,1939年改名《烽火报》,1940年易名《新时代报》,1942年“五一”大“扫荡”前停刊。各县报刊的出版,对教育党员在残酷环境中坚持斗争,起了很大作用。
在抗日战争时期,不仅各级地方党组织重视新闻出版事业的发展,部队中也同样重视,不论是抗战初期的地方武装,还是八路军野战部队、军分区,都办有自己的报纸。《群声报》是1937年七七事变后,任丘县大苟各庄村共产党员杨琪良等人,组织抗日武装时创办的油印小报。后该部改编成冀中人民自卫军第五路军,《群声报》继续出版。《国防报》是河北游击军政治部,于1938年1月在肃宁县创办的,铅印4开4版。3月,到李子口村改办《火星报》,三日刊。同年7月,该报铅印机上调,报纸即停刊。冀中人民自卫军,于1938年冬在高阳创办了《自卫报》,开版、印数、刊期不固定,该报也曾在任丘、河间流动出版。人民自卫军与河北游击军合编为八路军三纵队后,创办了《抗敌报》,8开4版,曾在任丘县陈王庄出版。《战斗报》,是1939年八路军一二O师主力挺进冀中时出版的报纸。《前卫报》,是冀中军区第八军分区政治部主办的报纸,8开4版,刻写油印。八军分区政治部还办有刊物《前卫特辑》,64开本。第九军分区报纸为《前哨报》,由政治部主办,1943年底创刊,在任丘、肃宁、高阳一带印刷发行。石印,4开4版,不定期。这些部队报纸的出版,对鼓舞战士士气,提高部队战斗力,起了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团结广大知识分子和文化人,1939年10月,冀中政治主任公署成立了冀中文建会,接着各县文建会也相继建立。到1940年冀中区共成立专区文建会4个,县文建会23个,区文建会310个,村文建会2900个,会员达4万人。各级文建会的成立进一步活跃了冀中区的文化事业,广大革命的知识分子成了党的文化宣传工作和报刊出版发行工作的主力军。冀中及八、九分区的新闻出版事业取得了很大成绩。如献县文建会出版的《教师之友》半月刊,由县文艺干部和各小学教师组稿出版,内容都是描写现实生活中的真人真事,形式有短篇小说、诗歌、报告文学、记事文、散文等,有力地推动了抗战工作的开展。县文建会还和县青救会合办了刊物《战地青年》,不定期出版。任丘县文建会与县剧团合办了周刊《任丘文化》,肃宁县文建会主办的刊物有《学习写作》和《肃宁文化》。据统计,抗战期间冀中区出版发行的报刊区级的有23种,专区级的有13种,县级的有50种,民办报纸据不完全统计也有6种之多,而且还出版了许多党内刊物,对宣传共产党的方针政策,动员组织人民群众抗战发挥了重要作用。
冀中八、九分区的抗战文艺 在抗日战争中,抗战文艺也是敌后抗日根据地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它以很强的政治性、战斗性特点,与军事、政治斗争紧密配合,真正起到了团结人民、打击敌人的有力作用。在农村,抗日救亡歌曲几乎人人会唱,各群众团体,各中、小学都有自己的歌咏队,抗战歌曲成了抗日军民的主要文化食粮和精神武器。另外,各村还成立了救亡室,开办了各种形式宣传抗日的墙报和大壁画,内容生动、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街头诗(也叫革命歌谣、顺口溜)也广为流传,不少村还成立了歌舞队或村剧团,使农村文化生活十分活跃。
在积极发展群众文艺运动的同时,各专业文艺团体以文艺为武器,在宣传抗战,团结群众,打击敌人方面发挥着重大作用。除冀中区党委和抗联会直属的新世纪剧社、冀中军区政治部所属的火线剧社外,各军分区及军区回民支队都有自己的剧社。冀中第八军分区前卫剧社成立于1940年,前身是名为“抗敌剧社”的第三军分区政治部宣传队。1942年“五一大扫荡”后,剧社转移冀西,并入军区火线剧社。1944年冀中形势好转,前卫剧社于12月底重新建立,排练了《血泪仇》等抗日剧目,活跃在八分区各县,1945年二三月间先后在献县商家林、河间卧佛堂、肃宁县以及任(丘)河(间)大(城)地区巡回演出,六七月间又转到河间城内、献县张庄等地演出。每到一地,演员们总是发扬老红军、老八路光荣传统,为老乡挑水、打扫院街,在街墙上写标语、画漫画,深入群众中、学校内宣传抗日。第九军分区前哨剧社的前身,是1938年元旦在肃宁县文庙村成立的河北游击军游击剧团,它是冀中平原上第一支抗日的文艺队伍。同年4月,冀中军区成立,游击剧团改为第四军分区政治部国防剧社,并排练了大量文艺节目,历时3个月,在河间、任丘、献县等15个县城及河间的沙河桥、任丘的鄚州等大小镇村进行巡回演出。6月,剧社接受参加收编四十八村联庄会的工作任务,赴河间以东联庄地区演出,宣传抗日救国,进行全民动员,受到当地群众热情接待和欢迎。1940年8月,第四军分区改为第九军分区,国防剧社改名为前哨剧社,后全部学员于1941年1月进入华北联合大学文艺学院学习深造。1943年3月,因形势残酷剧社奉命撤销,1944年7月,部分剧社人员奉命归建,成立了第九军分区政治部文艺工作队(简称文工队),在任丘白庄参加整风学习后,南下肃宁,为解放肃宁的部队祝捷,进行慰问演出,极大鼓舞了战士们的斗志。12月,文工队正式恢复了前哨剧社的名称。1945年,为配合战略反攻,排练了《王秀鸾》等歌剧节目,一面庆祝献县、河间解放,一面参加子牙河东、任河、文新、大清河北等战役的战勤工作,成为能文能武、名副其实的文艺轻骑兵。
1942年3月,根据中共冀中区党委和冀中文建会决定,八分区成立了专业性强的文工队,设有戏剧组、音乐组、美术舞台组、创作组、总务组,男女队员共40余人。文工队成立后,配合推行志愿兵役制和中心工作,在献县、武强边界演出,很受群众欢迎。“五一”大“扫荡”使得八分区环境恶化,文工队化整为零,分成3个小组,分散到饶、武、献三县,进行反“扫荡”,后根据地委指示,在当地参加了县委、政府、群众团体及学校等单位的工作。1945年5月,文工队恢复。不久,文工队转交第八军分区政治部领导,全体加入了前卫剧社。
有的县、区组织成立了业余剧团,活跃在城镇乡村,进行抗日宣传。肃宁县文建会曾成立“群声剧社”,进行抗日演出,并开办全县文艺学习班、儿童文艺训练班,推动了抗日文艺活动的开展。献交县第四区的育民剧团,成立于1944年初,由有文艺特长的教员和学生组成,并通过村委会、开明士绅、商人等募集了部分活动经费,在敌人的据点包围之中和“扫荡”间隙排练演出。在当时的环境下,这样的剧团在附近几个县还是第一个。剧团演出多数是利用群众赶集和各村开群众会的机会,内容有唱歌、快板、活报剧等,还排演了大型剧目《血泪仇》,受到广大群众欢迎。剧团到各村演出时,还专门指定人员为村中的儿童团、青救会和妇救会教唱歌曲。1945年5月,为解放交河县城,抗日军民开始了两个月的对敌围攻,育民剧团配合军事斗争进行了战地宣传。7月27日交河解放后,中共献交县委、县政府在县城搭起大戏台,召开了全县庆祝大会,并调来育民剧团演出。当庆祝活动即将结束时,传来日本投降的喜讯,剧团奉命又留下连演数日,庆祝更大的胜利。抗战胜利后献交县撤销,育民剧团于1946年即行解散。
为进一步开展群众性的文学创作活动,冀中区于1941年还开展了《冀中一日》的大规模群众征文写作运动,并把5月27日作为创作日。到10月末,共收到稿件5万余件,作者除知识分子、干部、战士、农民,还有请人代笔的文盲,稿件数量之大,作者范围之广,前所未有,是一次工农兵群众伟大的文艺创作运动。经过《冀中一日》编委会辛勤工作,《冀中一日》采用稿件250件,约30万字,共分4编印刷发行。《冀中一日》创作运动的开展,掀起了群众性的写作热潮,对冀中文艺运动影响很大。
冀中八、九分区的教育事业 抗战时期的教育事业主要包括干部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三方面。为加强干部教育,1938年7月冀中区创办了河北抗战学院,并于1939年在四分区建立了冀中根据地第一所中学——民族革命中学,为冀中培养了大批教育干部。1940年,根据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各专署应创造条件开办一所中学的指示,七专署和九专署⑥合办了七九联中,十专署⑥开办了第十中学。这些学校尽管挂的是中学牌子,实际上是培养干部的学校,它的教育方针是,在战争中学习战争,在工作中学习工作,在战火中学习文化理论知识,为各地培养抗战建国人才。第八军分区于1940年还创办了一所游击式的军事学校——随营学校,招收地方上具有初小以上文化水平的青年,为部队训练有文化知识的军政基层干部。该校从8月正式开学至1941年底,共办了3期,每期学习5个月,招收训练了1000多名爱国青年知识分子,为提高部队的军事、政治素质和文化水平做出了贡献。各地党组织还普遍建立起在职学习制度,举办各种在职干部短期训练班,以提高干部的文化、政治素质。献县抗日政府为发展教育事业,解决师资问题,于1938年秋和1939年秋,组织了两期师资训练班,共培训小学教师700人,有利地促进了全县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巩固发展抗战教育,于1940、1941、1945年秋,又相继办了3次教师训练班。1944年后,还成立了每期60人左右的师资培训班,由县委书记兼校长。
冀中抗日根据地创立以来,在学校教育方面,大力恢复、发展小学教育,至1939年底大多数村庄建立了抗日小学,1940年学龄儿童入学率达75%,有的县达95%以上。到1941年八分区献县有高小8所,初小180所,学生16391人;交河县有高小2所,初小140所,学生8683人;献交县有高小6所,初小131所,学生11942人;任丘县有高小4所,初小148所,学生10514人;任河县有高小6所,初小191所,学生17366人,学校教育有了很大发展。根据敌我斗争形势和地理自然条件,主要教学形式有:(1)课堂教学与游击教学相结合,并实行导生制,即把学生分成若干小组,每组选一二个接受能力较快的学生,学会后再回组传教;(2)秘密分组游击教学,走出课堂,深入群众,坚持化装分组教学;(3)教师巡回教学;(4)地道教学;(5)“虎口”教学,即在敌人据点所在村内分组秘密教学;(6)两面教学。如讲伪课本时反其意而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准备两套课本,敌人来了摆伪教材,敌人走了使用抗战课本。在抗日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小学教育在残酷的对敌斗争中,在物质极端困难条件下,不断地发展、巩固和提高。
在抓好小学教育的同时,冀中八、九分区也大力开展了普及文化知识的社会教育。1938年冬,各地开展了冬学运动,普遍开办民众学校和识字班,动员男女青壮年参加学习。1939年10月,冀中行署发出开办冬学号召,要求结合开办冬学进行抗战教育及扫除文盲。各县随后成立了冬学委员会,具体领导冬学运动。冬学形式多样,学习方法灵活。如设立青年、妇女、老年、混合等多种识字班,利用家人互教、小先生、巡回教学、流动教学、路口、家庭识字牌等多种学习形式,促进了冬学运动的开展。1941年,八分区交河县、献交县政府认真部署冬学工作,以提高群众文化水平为主,以政治教育、生产教育为辅,试行民办公助的方针,发动群众自办冬学,组织了识字班、宣传班、读报班等,还开设了一些其他班,如珠算、应用文、卫生防疫等。文化教材为晋察冀边区统一编印的识字课本,要求劳动模范、男女青年一学期内每人学识200字以上,并要做到“四会”,即会念、会写、会讲、会用。课程比重为:堡垒村和基础较好的村,文化课占60%,政治生产课占40%;敌据点附近村庄,文化课占40%,政治生产课占60%。据不完全统计,这两个县克服环境恶劣、教学条件艰苦等困难,坚持开办冬校,共有150个村办起了青年班、妇女班、老年班等171个班级,参加学习的人数达4501人。冬学运动的开展,使一些世代不识字的农民开始学习文化知识,关心国家大事,在政治上文化思想上得到启蒙和提高。
冀中八、九分区的卫生事业 冀中区的医疗卫生工作是在战争环境中建立起来,随着抗日战争的发展而发展的。在1938年4月,冀中军区卫生部成立后,随着抗日武装的统一整编,为适应战争的需要,各军分区都建立了卫生部和一至两个休养所,团建立了卫生队,营配备了医生,各连队也配了卫生员,初步建立了部队的医疗卫生系统。
冀中八军分区卫生部建立于1938年4月,设有医务处、药房、管理科和一个担架队,并建立了军分区医院。当时分区所辖的各大队、营、连都建立了卫生组织,大队有卫生队,营有卫生所,连有卫生员,对搞好战地救护起了重要作用。在著名的齐会战斗中,八军分区医院接收了八路军一二○师100多名伤员,及时进行伤口处理,重伤员换药处置后转院,轻伤员则留院治疗。1939年随着战争形势的发展,八军分区医院改为第一医疗所,分为两个组,一个活动在献县西彭村、柳椽、瓦钟一带,另一个活动在子牙河东建国县马房、前后张祥一带。1940年,分区卫生部进行了组织整顿,组建了调剂员、卫生员训练队,首期轮训了分区部队中原有的调剂员、卫生员、护理员,课程主要是包扎、止血、运送、救护、急救药及常用药的使用、剂量等。在任河肃大战役中,卫生部大部医护人员会同各团、支队卫生人员,在河间县卧佛堂一带设立了医疗小组,对八路军伤员和伤俘进行救护治疗。至1941年,第八军分区已成立了三个医疗所,第一医疗所由安平境内迁至饶阳、献县交界的三角、镇上一带;第二医疗所设在深县地区;第三医疗所设在饶阳境内,担负着部队和所在地群众的卫生医疗工作。在“五一大扫荡”中,三个所都划分了若干个医疗小组,分散在附近村子里进行活动。
第九军分区卫生部和后方医院的前身,是河北游击军军医处和后方医院。1937年10月,军医处和后方医院在肃宁县成立,军医处随游击军司令部驻县城内,后方医院驻肃宁县大寨城,后迁至城内。分设内科、外科,并有一名中医,一个担架队。医院除收治伤病员,还给附近群众看病。1938年初,游击军在河间县成立看护训练队,从各部队抽调60 余名青年学生,边学习,边工作。学习内容有创伤疗法、解剖、生理、病理、药理、护理、德文等。河间第一次失守,训练停止,学员即行分配工作,有的分到部队,有的留在军医处和后方医院。这批学员为开展部队卫生工作打下了基础。1938年5月,冀中军区成立,河北游击军改编为第四军分区,军医处改为卫生部。下半年,后方医院与原游击军第四路后方医院合并,为四军分区卫生部后方医院;1939年春,改为休养所,三至五人一组,分散活动在肃宁、高阳交界处。1940年,四军分区改为九军分区,卫生部改为卫生处,又成立了第二休养所,分散在蠡县、清苑县境内。1941年形势恶劣,休养所由两个整编为四个,在肃宁、饶阳、安平、博野之间活动,分散收治伤病员。“五一”大“扫荡”中,分区休养所、护训队根据上级指示,化整为零,分散带领伤病员隐蔽到基本群众家里,坚持反“扫荡”。在此后的残酷环境中,九分区改变了“五一”反“扫荡”前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方法,组成了若干医疗小组,分散在农村中隐蔽活动。部队在哪里打仗,就把伤员交到附近医疗小组治疗。这些医疗小组由各县大队卫生所统一领导,在全分区形成一个医疗网,即就地收治伤员,也给群众治病,直至形势好转。
战地救护工作卫生材料如绷带、纱布、脱脂棉等,都是向农民买棉花和次布加工而成,蒸馏水也是自己研制蒸馏器生产。1943年八分区卫生处,在献县孝举村、泗水岸和饶阳大宋驾庄,利用地道建立了地下制药厂;九分区在任丘檀庄建立了地下药房,在白洋淀梁庄建立了制药组。药材采购方法,一是建立采购关系,加强对商人的政治教育,使其为抗战服务;二是在本部队人员中选择政治坚定、经验丰富者,冒着生命危险,在敌人占据的城镇以商人身份开办药店,为八路军采购各种药品器材,保证部队的需要。
由于战争和灾荒,各地流行的伤寒、疟疾和疥疮等疾病,严重威胁抗日军民的健康,为此,各地党组织和抗日民主政府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卫生运动,大力培养卫生干部和卫生人员,推广中西医结合、以中医为主的治疗方法,发挥民间医生作用,扶植私人药铺。还派出医疗队、卫生队,到灾区为群众防病治病,并在群众中大力宣传科学卫生知识,教育群众破除迷信,改变不讲卫生的旧习惯。1940年普遍进行了改造厕所、整理街道工作,1941年又开展了春、夏季卫生防疫工作,各县筹设了县地方医院或增设了政府医生,开展了普遍的清洁运动;1942年2月旧历正月十五前,各地还发动了卫生运动周,制发大批宣传材料,开展清洁及捕鼠运动,掀起了卫生运动高潮。
冀鲁边区、渤海区的一、三分区文化建设 肖华率八路军“挺纵”到达边区后,纵队司令部办有一刊物,名《烽火》,后改为报纸,名《烽火报》。1940年春,报社机构扩大,人员发展到40多人,设编辑室、通联科、发行科、总务科和印刷厂。总编辑为傅国光。报社最初在乐陵县境内,以后随边区领导机关多次转移。报社开始没有电台,后八路军在攻打吴桥国民党顽军张国基部时,缴获电台一部,俘虏了报务员。通过教育争取,报务员参加了抗日队伍。从此,报社可以收转延安消息。
在1942年后残酷的环境中,《烽火报》工作人员,一边反“扫荡”,一边坚持办报。为了隐蔽,印刷机安在地洞里,洞顶种蔬菜。在反“扫荡”中,印刷机和其他器材有的丢失了,有的埋藏起来,最后只剩下1个电台、1架油印机。1942年底,报社转移到盐山、新海的苏基、王文、小山、傅家庄一带,在渤海滩上继续坚持斗争。
1943年初,报社进行精简,只剩下20多人。在海滩上,他们住阴冷潮湿的地窖子,吃糠秕饭,大部分人身上白虱乱爬,疥疮奇痒。但是,他们仍坚持收电稿、出油印电讯,四处找石印机,想方设法,保证报刊的发行。从这时起《烽火报》改名《冀鲁日报》。总编辑傅国光因病去清河区休养,上级又派了总编辑张镛和编辑李亚民。在日军从西、北、南三面向海边包抄、突袭的威胁下,报社仍坚持出版五天一期的报纸。由于环境恶化,几天才能收到一两篇来稿,为使报纸按时发行,编辑人员经常到附近驻地采访。李亚民是从天津来的大学生,情况紧急时,他和其他人一样,常在野地里工作。他把稿子和纸放在摊开的包袱皮上,一旦有敌情,兜起包袱皮就走。1943年6月15日,李亚民在老乡家编写稿件时,被突然闯进村子的敌人发现,壮烈牺牲。
电台工作条件十分差,报务员在反“扫荡”中背着机器和电池东奔西走,一停下来,便把天线架在低矮的灌木上,紧张地工作起来。他们苦心钻研技术,克服了天线低收音效果不好等困难,通宵达旦地工作,不漏掉新华社发的每一份新闻,及时把党中央、中央军委的声音传达给边区军民。
邢仁甫叛变后的几个月里,新海、盐山之敌频繁出动,报社的工作遇到了更严重的困难。为了保存干部和器材,编辑部部分人去清河区,另一部分人向庆云、靖远一带转移,途中遭敌袭击。9月下旬,已养病归来的傅国光带部分人员在庆云活动,不幸被敌人包围在小魏家庄,突围未成被捕。敌人用火烧、水灌等严刑逼供,傅国光只字未吐,视死如归,光荣就义于敌人的刺刀下,年仅27岁。
傅国光牺牲后,剩下的十几个人分散隐蔽在三个村里,秘密出版电讯。高光、李久泽、杨文正、杨树思4人,住在一所十几年无人住的破屋内的地洞里,长期不见阳光,营养不良,疾病缠身。他们除编写印刷外,深夜还要到几十里外的地方挑粮食、纸张等,同时把印好的文件和电讯送出去,把党中央、中央军委的指示直接传达给边区抗日军民。
1944年1月,冀鲁边区、清河区合并为渤海区。区党委宣传部长陈放负责集合各报社人员,安排出版新的党委机关报——《渤海日报》。原《冀鲁日报》、《群众报》停刊。
除了地方党报,冀鲁边军区第一军分区曾出版《战地》报,渤海一分区还办有《战士报》,在部队中影响很大。
《正道报》是冀鲁边区回民救国总会的机关报,1941年诞生在孟村正道村东“千倾洼”一个地窖里,总会宣传部长韩道仁兼社长,宣传部副部长韩志鹏兼编辑主任。初为8开版面,后改32开本,均是油印。《正道报》刊登国内外时事,有关回族的抗战新闻,连载过毛泽东的《论持久战》。《正道报》后改名为《伊斯兰报》,到惠民铅印出版。
《曙光报》是1940年由沧县青年救国会主办出版的,4开一张,油印,只印一面两版,每周一至二期。1941年初,由于环境恶化、人员调动而停刊。
抗战开始后,冀鲁边区一、三分区活跃着几支文艺工作队伍,其中较有名气的是回民支队文艺宣传队。宣传队在回救总会领导下,对外称“天方剧团”,由韩志鹏兼任团长。宣传队员中最大的十五六岁,最小的十二三岁,他们年龄虽小,但抗日热情很高。
宣传队刚成立时,主要担负三项任务:一、宣传抗日救国,动员回族群众参军参战;二、活跃部队气氛,鼓舞士气;三、战斗进行时,动员担架队,护送伤病员。为搞好抗日宣传,宣传队员随身携带小铁筒和毛刷子,每到一地,即刻刷写“打倒日本帝国主义”、“抗日救国”、“回汉各族人民团结起来”等标语口号,鼓舞了回汉各族人民的抗战热情,对日军和汉奸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
开展歌咏活动既活跃了部队文化生活,又是向人民群众宣传的好形式。在边区环境恶化时,宣传队被安排在新海县沿海根据地大小辛堡一带。在抗日军民的掩护下,宣传队员们除写标语口号外,向一家一户做宣传工作,跟船出海,一边帮助渔民打鱼,一边做宣传。环境好转后,住在老根据地,排练演出小型节目《兄妹开荒》、《打回老家去活捉日本鬼》、《劝老蒋抗日》、《血泪仇》等,部队和群众百看不厌。宣传队员在节目中间还插有简短有力的讲话,宣传抗日救国,军民一家,回汉团结,参军光荣,深受人民群众欢迎。
冀鲁边区、渤海区的一、三分区教育建设 日军占领边区后,小学教育处于停顿状态。1938年春,在共产党的号召下,一、三分区的几个县召开了教育工作会议,提倡建立抗日小学,于是,小学在一些县很快建立起来。
一、三分区的文教组织与领导。专署设教育科,各县设文教科。科长一人,科员二三人,办事员(干部)三四人。区设文教助理员一人。区以下按中心村的划分设中心校,每中心校设校长一人,指导各村小学教师教学业务。县文教科长及工作人员,有时和县政府机关在一起,随县大队活动,用信件与区文教助理联系,大部分时间是到区或深入中心校,了解基层教育状况,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环境恶劣时,文教干部依旧奔走在各中心校、村小学之间,为发展边区教育事业努力工作。
教师队伍建设。针对师资力量不足的情况,一、三分区动员了一部分在乡的知识分子担任教师,举办抗日教师训练班,课程是根据抗日战争的需要而设的,以启迪学员对抗战前途的认识,树立抗战必胜的信心,主要讲《统一战线》、《抗日游击战争战略问题》、《新文化运动》等,强调文化教育必须为政治服务,同当前的对敌斗争相结合。除此,还不定期召开教师短期学习班,或小型教师学习讨论会,掌握党和政府的抗日方针政策,以便做到教育与伟大的人民战争融合在一起。
在文教科的倡导下,有的县建立了由模范教师组成的教育救国会,盐山县选举出五人组成的“盐山县教育救国会”,通过了县教育救国会章程(草案),规定教育救国会的宗旨是,将全县所有从事抗日教育工作的人员组织起来,运用各种形式进行抗日宣传工作,宣传群众,教育儿童,使他们懂得抗日救国的道理,积极投入到抗日斗争中去。
小学教育的基本情况。小学免收学生学费,贫苦农民子弟都有入学的机会。逢农忙季节或环境恶化时,学校设半日班。冬春季节,学生增多,学校根据学生文化程度高低,划分若干小组,并推行小先生制,由大学生教小学生,以解决年级过多、师资不足的困难。文化课基本上是语文、算术两门课,语文教材是县统一印刷的小册子,而且一个学校只发一本作样本,年龄稍大的学生自抄课本,年龄小的学生由教师帮忙抄写;算术教材则由教师自编。在战争环境中,学习用品奇缺,有些教师就把学生集合起来围成圈,地做黑板,手指当粉笔,因陋就简,坚持学习。夜间学习没有煤油,就用动物或植物油点灯照明。小学师生就是在这样的条件下坚持“教”与“学”。
1940年日军对边区抗日根据地实行所谓“治安强化”,反复“扫荡”和封锁,从此,小学教育形式改为游击小学。这一时期,一、三分区各县相继建立了抗日高小,简称“抗高”。学生的来源是选拔各学校年龄较大、学习成绩较好的,由中心校保送。学习没有固定地址,不论白天黑夜、刮风下雨,时刻准备转移。师生时常席地而卧,露宿野外。虽然环境残酷,但小学教育却顽强地在对敌斗争中发展起来。
反对“奴化教育”。从1941年开始,抗日战争进入极其残酷的时期,日伪军推行“治安强化运动”,实行“三光”政策,妄图彻底摧毁抗日根据地,在据点村建“新民学校”,强迫儿童入学,进行“封闭式”的“大东亚共荣共存”教育。为了粉碎敌人的阴谋,县大队派出武装把学生抢回来,并对学生进行“宁可站着死,决不跪着生”的民族气节教育。同时在两面政权的村庄,委派共产党员当教师,表面上应付敌人,实际上用抗日教材向学生进行抗日教育。据盐山一个县统计,在1941年该县就有抗日小学137所,209个班,学生3476人。到1945年日本投降前夕,学校发展到274所,教师334人,学生8520人。其中,八年抗战中坚持办学从未间断的就有95所,105个班,学生达3000余人。
在搞学校教育的同时,冀鲁边区及一、三分区还着重抓了干部教育和社会教育,做到学校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的有效结合。为提高干部素质,各级党组织利用办党校、举办训练班等形式,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和培训。社会教育方面主要采取冬学、民校、识字班等形式,动员男女青壮年参加民校学习,男的编成夜班,女的编成白班,一面接受抗战教育,一面学习文化。小学教师是成人教育的组织者,各村把青壮年应入学的名单登记起来,上课点名不到者,再由学生去动员。学生还每天分组在各路口设立识字小黑板,结合中心工作不断变换内容,对来往行人进行教学。这种形式既扫盲,又宣传了党的各项抗日方针政策,起到了启发群众爱国主义思想觉悟的作用。
冀鲁边区、渤海区的一、三分区卫生建设 在残酷的战争条件下,冀鲁边一、三分区医务工作者少,文化水平低,且缺医少药。当时医疗工作的重点,主要是放在战斗部队的伤员和重病号上。部队的医疗卫生队随部队流动,任务是保护、治疗部队伤病员。当时各卫生队医疗条件极差,药品奇缺,但医务人员凭着满腔的抗日热情,克服困难开展工作,把伤病员当亲人,精心照料,想方设法治疗,及时有效地抢救,以保证伤员的康复和部队的战斗力。
医务工作人员既肩负着保护、治疗伤病员的重任,又承担采集、购买药品的任务。药品的来源是:一部由冀鲁边军区拨给,一部靠医务人员自筹、自采。人员少,采购药材遇到很大困难,需要通过各种关系在城镇购买。敌人对药品控制很严,购买量一大,就立即引起敌人的注意,有时要冒生命危险采购药品。尽管医务人员付出了很大的代价,药品仍不能满足需求,伤员伤口的消毒靠盐水,止痛靠阿斯匹林,有时搞到一点碘酒或一支吗啡,只能用于重病号。偶尔在战斗中缴获一瓶药,卫生人员如获至宝。
那时的医务工作人员大多是年轻人,医学知识少,有的人是走上革命道路以后自学医道,后成长为好医生的。为培养年轻人,资历较深的医务人员自编教材,还以《战伤十例》作为课本,利用为伤员服务的间隙,组织大家认真学习。这样一来,提高了医务工作者的医术和文化水平,使他们在自己的岗位上,为边区的抗战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三、法制建设
加强法制建设,是巩固和健全抗日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巩固敌后抗日根据地的重要条件之一。各级党组织及抗日民主政府对加强法制建设都很重视,为了加强对敌斗争,保障各抗日阶级、阶层广大人民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权益,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令、条例,并根据实行的经验和形势发展变化,不断加以修正、完善。这些法律、法令、条例的制定和实施,使根据地的各项工作和人民行动有了法律规范,做到了有法可循。
法制工作是抗日民主政权工作的一部分,而加强公安、司法工作是法制工作的重要内容,它的中心任务是保证抗日政府各项政策的执行,保护抗日各阶层人民的民生、民主权利和切身利益,正确处理和解决人民内部的矛盾,严厉打击、制裁汉奸特务和一切破坏抗日的犯罪行为,保障根据地的安全。
冀中八、九分区的公安工作 根据地创建初期,各级公安机构还不健全,各县、区只是成立锄奸团负责锄奸缉匪,虽起到过锄奸作用,但也由于有“左”的错误做法,一度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1939年6月,冀中区公安局成立(隶属晋察冀边区公安总局)。1940年夏,冀中八分区根据冀中区党委指示,组建了公安机关工作队;1942年3月,建立公安督察处;1943年10月,改名为公安科。九分区1939年建立公安局,1945年改为公安科。当时各分区公安机构在党外叫公安科(局),在党内是地委的社会部,公安科(局)长即社会部部长,直到1951年撤销这一规定。各县公安局于1940年先后成立,县公安局设局长、秘书,审讯、教育、侦察3个股和警卫队(或称特务队),为政府职能部门之一,在社会治安及一般锄奸工作方面受县政府领导;关于党的保卫工作和秘密社会调查等,则直接对县委负责。为切实搞好公安工作,冀中公安局还举办了公安保卫干部训练班,训练县公安局长和县局股长级干部,进行政治教育和气节教育、党的锄奸政策教育、公安侦察、审讯、情报的业务技术教育、作风教育,提出了公安干部“坚定、机警、刻苦、奉公”的八字作风,提高了公安保卫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为冀中的公安保卫工作奠定了较好的基础。各县公安局成立后,也先后开办了公安干部训练班,按公安干部条件,抽调各区干部进行业务训练,分配回各区任治安员,再由区委选定好的中共党员担任村治安员。在各县县委的重视下,各县公安局边建立机构边开展工作,县、区公安组织短期内迅速建立起来。在公安队伍的组建过程中,按照上级党委和冀中公安局的要求,对公安干部人选强调了政治条件,县公安局的全体人员,包括干部和警卫、勤杂人员以及各区治安员,都必须是政治清白、历史清楚、对敌斗争坚决的中共党员,各村治安员也都经过党支部讨论,报经区委、区治安员审查批准,保持了公安队伍在政治上的纯洁性。在没有党支部和工作基础差的少数村庄,则建立情报员,按照其政治条件的不同情况,分别给予不同的任务。有些村庄还逐步建立了锄奸小组。
各级公安机构建立后,在镇压敌特、汉奸,保障人权上做了许多工作,但由于公安局初建,缺乏经验,也曾犯过一些诸如乱抓乱罚、强调独立、脱离政府领导的错误,为此1941年4月,晋察冀边区颁布了《公安局暂行条例》,纠正了公安工作中的错误,得到人民拥护。边区政府、公安总局,还于1941年、1942年先后制定了《公安局警务规约》、《村治安员的工作规定》、《群众锄奸组织纲要》、《村锄奸小组工作纲要》,使多数公安工作有章可循,规范了公安法制建设。1942年初,冀中公安局直属行署领导。“五一”大“扫荡”后,根据形势变化和上级指示,紧缩机构,分区和县公安局改为公安科,但任务不变。1944年,形势好转,1943年8月奉命撤销的冀中区党委、行署奉命恢复,冀中公安局及专署、各县公安局也先后奉命恢复。
在抗战中,由于对敌斗争的尖锐复杂,公安工作显得非常重要,锄奸反特、搞好情报、分化敌伪,成为公安部门的主要任务。在贯彻执行党的锄奸政策中,各地公安局严格制止了一度出现的乱捕人、乱杀人的现象,严格规定了捕人杀人的审批权限,正确执行党的打击首要、争取次要、感化无知、首恶必办,胁从不问,立功者受奖,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把专门机关的侦察破案与群众性锄奸工作结合起来,把严厉打击和镇压敌特汉奸与保障抗日人民的人权结合起来,真正打击了敌人,保护了人民,争取了伪军、伪职人员,教育了社会上层人士,对开展抗日工作起了很大作用。
在“五一”大“扫荡”后的残酷环境中,八、九分区的公安干部坚持了不屈不挠的斗争。如九分区任丘县公安局根据县委指示,要求县区公安干部“县不离县,区不离区”,坚守工作岗位;坚持非法斗争与合法斗争、公开斗争与隐蔽斗争相结合,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化整为零,主要以隐蔽合法形式进行工作,坚持斗争;做到既是工作队,又是战斗队,协同县区武装,军民配合,用声东击西、夜间突袭、造假情况、诱敌伏击等方法,打击敌特汉奸活动,并加强情报工作,发展各种情报关系,既有党员、抗日基本群众秘密情报点,又有教育争取过来的伪军、伪组织人员情报员和情报联络关系,在少数没有工作基础的敌占区村庄,则用抗日政府命令,责令伪村公所按指定内容送出情报。不但在各区和处于交通要道工作基础好的村镇建立秘密情报站,而且在敌据点和任丘县城内、鄚州、石门桥也通过关系设立了情报联络点,这样公安部门可通过各种渠道得到各种情报,随时掌握敌情动态,及时发现了解汉奸特务罪行,为打击镇压汉奸特务提供充实的材料,也有力地配合了当时的反“扫荡”斗争。
冀中八、九分区的司法工作 1938年4月,晋察冀边区临时高等法院冀中办事处成立。5月,边区临时高等法院改为司法处,冀中办事处随之改为边区司法处冀中分处。1939年春,冀中一、三专署设立司法科。各县也相继建立了司法机构。1942年2月,九专署⑦司法科建立,设司法推事。“五一”大“扫荡”后,因紧缩机构,专署和县政府撤销了司法科,直至1944年形势好转才恢复。1943年1月,随着边区司法处又改为边区高等法院,冀中司法分处也改为边区高等法院地方分院,各专署设高等法院分庭,各县设司法处。1944年6至10月,为提高司法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八专署举办了司法训练班,学习政策,结合实际民刑案例,讨论有关政策法令,研究审理方案,并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在3个月学习时间内,审理民刑案件百余起,受训干部均收获很大。
在抗战时期,许多民事纠纷和轻微刑事案件,尽量发挥本村调解作用,解决在基层。为此,1940年在各村公所设置了调解委员会,对促进村民团结抗战起了很好的作用。在刑事方面,对汉奸特务案件,严厉镇压死心塌地的汉奸、特务分子和反共分子,教育争取两面分子改邪归正,弃暗投明;对其他刑事犯人,以感化教育为主,废除打骂制度,通过上课学习、讨论、劳动、娱乐等措施,改造教育犯人,使其能自觉爱护政府,遵守纪律。据调查,肃宁等县曾在战斗情况紧急时令犯人回家或分散活动,但事后一召集,马上全部归队。经过教育改造,还有不少轻微犯人自愿参加了抗日部队,投身到抗日斗争中。
进入1939年后,八分区各县城被日军侵占,各县抗日政府转入农村打游击,各县司法工作也在新的斗争形势下,创造了新的工作方式与工作作风:游击式,随县政府“游击”到哪村就在哪村受理案件;就审式,县审判官及随员经常到各区查询,如有案件发生,亲自到村管理;巡回式,是专署在第二审时所采用的一种方式,即专署接到上诉案件后,承审员定期到该县区村受理上诉案件;陪审制,为克服工作中的主观主义,避免审判错误,保护人民合法权益,审讯案件时,由有关单位机关、群众团体选出陪审员参加陪审;遇到敌情紧急或敌人“扫荡”时,有的县政府便将犯人交给巩固区基础好的武委会自卫队或民兵游击组临时代为看守。有的县政府则派武装看守员,带着犯人打游击;对重大案件审理定案后,在战争环境许可的情况下,召开群众公判大会,扩大影响,教育群众。
冀鲁边一、三分区的公安、司法工作 抗日战争时期,冀鲁边一、三分区已建立了司法机关,其总任务是坚持民族利益第一,确保抗日战争的顺利进行。同时,它又是为人民办事的工作机构。在残酷的战争环境下,立法和执法方面带有战时特点。
冀南六专署建立时,尚未建立人民的司法机关。1941年4月,山东省临时参议会通过了《改进司法工作纲要》,规定本省司法机关采用三级三审制,县设司法科,当时称承审处,为民刑诉讼第一审机关,设承审员1人,书记员2人,书记1人,缮状生1人,管狱员1人,看守所长1人,更役7人。专署设地方法院为民刑诉讼第二审机关,全省在高等法院未成立前暂设高级审判处,为民刑诉讼第三审机关。各级司法机关在各级行政委员会领导下,仍保持其独立的组织系统。为缩短民众讼案的处理时间,各区乡建立调解委员会。为发扬监察制度,贯彻保障人权精神,各级司法机关设监察官若干人。1942年初,边区召开了第一次司法工作会议,根据会议决议,一、三专署法院暂不建立,各县设立了司法处,区、村成立了调解委员会,并建立了工作中疑难问题解答制度。
1942年下半年,一、三分区抗战进入最艰苦的时期,司法工作受到严重影响,有的县司法工作被迫停顿。1943年3月,专署实行精简,各县司法处归属县政府司法科。1943年9月,山东省临时参议会通过《修改县政府组织条例》,对司法工作规定:县政府设司法科,职掌民刑诉讼初审案件,推动与指导各级调解委员会事项,负责民刑案件之执行、罪犯之管理与教育事项,受理非讼事件和其他事项。这项条例明确规定了县司法科的职责任务。
当时,司法工作面临的困难,除环境残酷外,是干部缺乏法律知识,提拔培训司法干部成为迫切任务。于是一面抽调干部在边区高审分处成立学习小组,另一方面到环境较稳定的县举办带徒式训练班,并就近在该县司法科学习。当时民主政府颁布的有关法令寥寥无几,处理案件仍以《六法全书》中的民刑法为主要依据。《六法全书》是国民党政府平时运用的法律,在敌后抗战环境中许多规定行不通。1943年初,边区召开第二次司法工作会议,着重提出:法律从属于政治,司法工作者首先做政治家,再做法学家。必须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否则法律工作就会迷失方向。当前的任务是抗战救国,一切为了抗战的胜利。司法工作者要保证抗战的胜利,坚决反对一切破坏抗战的言行,坚决打击制裁一切破坏抗战的分子。与会人员还对旧法《六法全书》如何适用问题,特别对保障人权问题和适用旧法问题做了较深入的讨论。一致认为,司法部门要作保障人权的典范,严禁滥押、刑讯及打骂罪犯等行为,坚决制止有些区公所动辄押人现象。在反“扫荡”中,对刑事罪犯不能借口紧急措施擅自处决,既使罪情较重,原则上也宁放勿杀;对一般罪犯必要时释放并给予教育,令其在“扫荡”结束后,自动回来服刑,争取宽大处理。平时对重罪犯人及时审判,报请主任公署审核;对一般刑事犯,尽量采取缓刑、假释、保释、易地执行或易以财产刑,也可根据当地具体情况试行《抗战时期徒刑执行暂行办法》,以减轻看守工作负担。关于使用旧法,要灵活运用,不能生搬硬套。新法有规定的施用新法,无新法规定的可施用与《纲要》不相抵触的旧法。新旧法均无规定的,依据《纲要》政策精神斟酌处理。
渤海一、三分区的公安、司法工作 冀鲁边区和清河区合并为渤海区后,1944年10月1日至4日,渤海区召开司法工作会议,学习了《政权干部应当好好整风》、《调解制度》、《马锡五审判方式》等文件,对公安、司法部门密切联系、权限划分问题做了具体规定,属敌探奸细、巨匪统归公安局处理,遇重大困难案件,可共同审理。关于公安司法工作权划分问题,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简称战工委)1942年第30次常委会议决议:盗匪案件由县公安局直接审理,并颁发《惩治盗匪条例》。1944年10月,因各区仍由司法机关受理盗匪案件,省战工会重申:所有盗匪及政治犯、汉奸、敌探等案件,不论情节轻重,一概归公安局依法处理。司法机关不得受理上述案件,公安局亦不得借故推诿。渤海区行署于1944年10月24日也发出训令,要求按省战工会的指示,划清公安、司法各自的工作权限和范围。1945年1月,山东省召开第二次行政会议,按这次会议的要求,渤海一、三分区对司法工作进行了改进,纠正了过去教条地使用旧法《六法全书》的错误做法,以解放区政策法令、法规为根本依据,坚持走群众路线,使一、三分区的司法工作有了较大改变和发展。
在抗日战争时期,公安局在锄奸、反特等对敌斗争中发挥着重大作用。1942年以后,冀鲁边一、三分区抗战形势日益恶化,抗日活动受到很大限制,原来的行政区划和行政机构已和当时的形势不相适应。边区及专区对行政区划和行政机构进行了调整,过去未设的机构开始组建。公安局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建立的。在此之前,只是在战委会中有锄奸组,也有半部队性质的锄奸团,但都不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为了更有效地开展对敌斗争,打击敌人,完成党委交给的特殊任务,根据大队不易活动的特点,组成公安局,带领小而精的公安武装,执行特殊任务,在领导关系上,公安局受党委、政府直接领导。建立之初,党委对这个部门极为重视,在人员调配、筹集枪支等方面积极支持。公安局的主要任务是积极配合对敌斗争,镇压日伪特务活动,铲除死心塌地为敌人卖命的反革命分子(包括地下线)。一、三分区广大公安战士在共产党的领导下,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边工作,边摸索,研究敌人活动的特点和规律,为抗战做出了贡献。
注释
①减租减息即规定减租办法为“二五减租”,即把原租额减少25%;减息办法为年利息不得超过1分,月息不超过8厘,严禁“利滚利”。后为防止穷人借不到钱影响生活,也适当照顾债权者利益,规定债权债务双方可以协商适当提高利率。
②“半实物工资制”即按雇工工资一半给实物,一半给现金,以保证物资缺少、价格不稳定的战争环境下的雇工生活。
③指日伪发行的纸币。
④指当时国民党政府发行的货币。
⑤指当时某些杂牌银行发行的钞票。
⑥此时,专署与地委、军分区的名称序号不一致,九专署即八分区,十专署即九分区。
⑦1940年8月,冀中一、三专署合并为九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