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9月 地委作出《结束土改计划》和关于结束土改与实行土改的执行意见 到1950年底各县普遍进行了骨干培训,仅黄骅、献县、交河等5县一次就训练了871人,其中村干部541人,填写土地证人员330人。
1952年9月25日 沧、泊两镇结束“五反” 按中央“教育一般,惩治个别”的方针,召开工商户会议,宣布对2055户(两镇共有私营工商户2115户)免于没收违法所得,稳定了工商户情绪,对严重违法的60户,针对地方的不同情况,给予没收一部或全部违法所得等不同处理。全区共罚没私营工商业违法所得20多亿元(旧币)。“五反”运动,打击了资产阶级违法行为,确立了工人阶级和社会主义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但运动中也有逼供信现象,资本家划分范围过大,违法所得数目不实,对这些问题在运动中也进行了纠正。
1953年9月 省政府拨粮救济灾区 省政府共拨给沧县专区救济粮833.7万斤,烈军属补助粮450万斤,灾区房屋修补费725万斤,老区房屋维修费70万斤,寒衣款(折粮)320万斤,在乡军人特殊救济44.2万斤,烈军属子女助学金90.75万斤,代耕补助350万斤,共计2883.65万斤。
1955年9月2日至7日 中共沧县地委召开第四次全会 传达贯彻河北省第四次党代表会议情况,会上王路明、曹庶范传达了毛主席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指示及林铁、马国瑞的报告。委员们就农业合作化、粮棉增产、反对资产阶级思想侵蚀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及领导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大家肯定了成绩,检查了缺点和错误,统一了思想,制订了具体措施。
1956年9月12日 专署发出救灾工作的指示 鉴于水灾严重,专署发出《关于当前生产救灾工作的指示》,要求积极打捞残秋,排水种麦,开展副业、手工业生产,做好灾区物资供应工作,安定灾民情绪,克服困难,渡过灾荒。
1957年9月3日 开展反右派斗争和整风运动 沧县地委根据上级《继续开展反右派斗争和整风运动的指示》,对整风和反右派作出了具体部署。至此,反右派斗争在全区迅速展开,并逐步形成高潮。
1958年9月5日 设立沧州市 沧镇的行政区划为其行政区划。市委隶属天津地委领导。
1959年9月6日 学习贯彻中央八届八中全会精神 原沧县专区所辖各县市召开县(市)委会,学习有关文件,开始把党的工作重点,由原来纠正1958年出现的“左”的错误,转向“反对党内在政治路线方面的右倾思想”。在党员干部中,围绕对待“三面红旗”(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的态度问题进行整风,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个人检查、大鸣大放、向党交心活动。
1960年9月上旬 各县四级干部会议召开 天津市所辖各县先后召开四级干部会议,参加会议的人员一般是小队长以上干部,有的吸收党员、教员参加,有的聘请了部分老农,综合各县共参加会议的人员57208名。会议解决的问题主要是:一、深入全面贯彻中央大办农业,大办粮食的指示;二、比较长时间的讨论了粮食问题;三、三秋工作安排情况。
1961年9月22日至25日 专署召开署务会议 由副专员阎国均主持,召开了重建沧州专署以后第一次署务会议,讨论通过了1961年第四季度生产救灾工作安排、关于增强团结的决议、关于领导制度的几项规定、关于加强处理人民来信和接待人民来访的若干规定等四个文件。公布了各委、局、处副职干部的任免和专署办公室秘书名单。
本月 电厂建成发电 沧州市6800瓦发电厂建成发电。
1963年9月21日 运河以东分洪区水位逐日下降,各束洪户村地埝全部脱险 至此,历时一个多月的抗洪斗争终于取得了最后胜利。不仅完成了确保天津市和津浦铁路安全的艰巨任务,而且还保住了运东分洪区青县、黄骅县和沧县116万亩秋粮作物,并获得丰收。
1964年9月18日至20日 地委召开1964年第三次全会 会议的中心议题是讨论如何贯彻落实地委工作会议提出的“四清”、“五反”,生产救灾,生产改革以及党的建设等主要任务问题。全会通过了中共沧州地委《关于今冬明春几项工作的安排》、《关于切实搞好生产救灾工作的指示》、《关于大力进行生产改革的指示》。
1965年9月23日 地委“四清”工作总团党委会组成 曹庶范任书记,高汉章、樊平、吕建飞为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