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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后十七年发生在四月份的沧州党史大事选编
发布时间: 2012/4/12 9:20:35

  1950年4月 全区解决婚姻案件 支持妇女解放 1至4月,沧县专区共受理妇女离婚案1485件,占新受民事案的67%;解决婚姻案1359件,有力地支持了妇女解放,提高了妇女觉悟与社会地位。
  1951年4月3日 进一步深入开展抗美援朝运动 沧县地委发出在全区进一步深入开展抗美援朝爱国主义运动的指示,并确定“五一”节举行游行示威,大造反对美帝国主义的声势,掀起抗美援朝的热潮。
  1952年4月20日 沧镇私营工商业组织联营活动 沧镇私营工商业共有32个行业,已有煤业、瓷业、药业、杂货业、铁商、竹席、自行车、钟表、皮革、纺织、理发、小铺、草料、澡塘、酱园、饭馆、货栈、成衣、制鞋19个行业进行组织联营活动,其他行业有所酝酿。
  1953年4月上旬 农村整党工作结束 从去年12月开始,分两批进行的农村整党工作结束。通过整党,使党员认识到“组织起来是走向社会主义的桥梁”;对犯有贪污、浪费、强迫命令和违法乱纪行为的党员进行了批判和处理;发展了一批新党员,增强了党的战斗力。
  1954年4月20日至22日 沧县地委1954年第二次全会召开 会议传达和讨论了中共中央四中全会决议。曹庶范传达了中共河北省委1954年第二季度工作的决定和粮食计划供应的决定,王路明传达了中共河北省委巩固提高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定。全会讨论了春耕生产、巩固提高合作社、工业及生产救灾等问题。
  24日 区划变动 定县专区撤销,所辖肃宁县及石家庄专区的武强县划归沧县专区。撤销建国县(6月5日正式撤销),将该县所辖的二、六区及一区的刘官道乡,共23个乡119个村划归河间县;三、四区的19个乡共164个村划归沧县;一、五区的26个乡共109个村划归献县。
  此时,专区辖16县、1市。即泊头市、沧县、河间县、肃宁县、献县、交河县、黄骅县、吴桥县、东光县、南皮县、盐山县、景县、阜城县、故城县、武强县、庆云县、宁津县。
  1955年4月4日至8日 沧县地委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 会议通过了《沧县地委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乡级领导的决议》、《沧县地委关于加强党的政治思想教育,深入开展反对资产阶级思想斗争的决议》、《关于进一步深入整顿巩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指示》、《沧县地委关于动员全党全民开展春耕播种运动的指示》、《中共沧县地委常委会关于1954年几项重要工作执行情况向全会的报告》、《沧县地委1955年工作要点》及《关于改进领导问题的检查与今后意见》。
  14日 对于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进行整顿、巩固、提高 根据中央“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的方针,沧县专署对全区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进行整顿、巩固、提高。年底,发展新社组85个,社(组)员3756人,达到360个社、组,12054人。
  20日 整顿、巩固农业生产合作社 沧县地委发出《关于进一步深入整顿巩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指示》,要求做到根据中央“积极领导、稳步推进”的方针,“只许办好,不许办坏”的原则,对基本具备条件的社,帮助解决问题,巩固下来;对问题很多,不具备条件的社,劝其转为互助组;对名存实亡、徒有虚名的社,予以取消;对坏分子操纵的社,实行改组或解散;对要求退社的社员,根据入社自愿和互利的原则,准其退社。
  1956年4月23日 创办《沧州报》 沧县地委决定创办《沧州报》,7月1日正式出版,暂定为三日刊,以后逐步向隔日刊和日刊发展。25日,地委决定沧州报社一室三科,即总编室、农村科、综合科和读者来信科。
  1957年4月下旬 沧县专区开始第三批肃反 到结束共清查出反革命分子及其他坏分子60人。另外,根据“有反必肃,有错必纠”的原则,在第三批肃反中先后进行了4次严格细致的复查善后工作,对遗留未清案件,经过进一步查证,一般都做出结论。沧县专区的肃反历时二年多,清查出反革命分子及其他坏分子308人。
  1958年4月28日 沧县专区撤销 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沧县专区,其行政区划归天津专区。沧县地委与天津地委合并,称天津地委。6月15日正式合署办公。
  1959年4月27日 整顿县以上工业 根据天津市委《关于整顿农村县以上工业的指示》,原沧县专区各县对县以上工业进行整顿,着重解决的问题是:㈠ 加强党的领导,贯彻群众路线。㈡ 建立与健全企业管理制度。㈢ 调整劳动组织。
  本月 原沧县专区各县改进公社体制 各县通过学习中共中央《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对所有制问题有了正确的认识,基本上实现了以生产队为单位盈亏,不再无代价调拨,从而使富裕队解除了顾虑。
  1960年4月 河北省教育厅在河间县召开注音识字现场会 推广河间县推行汉语拼音,扫除文盲、大办业余学校的工作经验。
  1961年4月17日 开始筹建沧州专区 曹庶范、刘忠、蔡欣、王庆、王植亭、刘光、刘怀忠、白沐等在天津市大理道77号(曹庶范宿舍)召开了筹建沧州地区的第一次会议。
  1962年4月5日 青县的郭交河、张交河、马交河、缴交河、杨家口5个村划归大城县(河北省人民委员会批准)。
  1963年4月16日至23日 地委召开1963年第一次全体全会(扩大) 会上讨论并通过了地委书记曹庶范同志作的《动员全党全民,为实现今年农业丰收而奋斗》的报告,讨论通过了中共沧州地委《关于进一步开展农村社会主义教育的指示(草案)》、《关于在工业和商业系统进一步深入开展增产节约运动的意见(草案)》。会上,地委副书记张辉作了《改进领导,改变手法,切实加强基层支部工作》的发言。
  1964年4月6日至12日 地委召开1964年第二次全会(扩大) 会上学习传达了中央、华北局的有关指示和省委召开省委地委书记会议精神。会议的中心议题是坚持高标准,集中力量,全神贯注,搞好第一批“四清”。会议还安排了“五反”和农业生产,研究了学习毛主席著作的问题。
  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共沧州地委《关于搞好第一批“四清”运动的意见》、《关于继续抓紧进行“五反”运动的意见》、《关于动员全党全民积极响应和实现省农业劳模代表会议倡议的决议》。
  1966年4月20日 地委“四清”工作总团做出《关于第二批农村“四清”情况的报告》 在运河以东5县(黄骅、盐山、孟村、海兴、沧县)铺开了414个公社、628个大队、3411个生产队的“四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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