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杜润生同志
沈志鸣
杜润生同志是我党一位著名的农村工作专家,建国初期,他就担任中央农村工作部秘书长。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他出任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主任,对农村改革做出了特殊的贡献。改革开放是改变我国贫穷落后面貌的关键抉择。改革就经济领域讲,是从农村开始的,它的标志是把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模式由大帮轰的生产、平均主义的收益分配,改变为把土地按人口划分到户,实行“两权分离、双层经营”即俗称为“大包干”的经营模式。当时“包产到户”、“包干到户”是禁区,是所谓走资本主义道路,是方向路线问题。谁也不敢碰这根高压线。安徽省小岗村十八户农民(全国也有极少数一些村队与小岗村有相似的做法)偷偷摸摸搞起了“大包干”,他们按手印立誓言“约法三章”,大意是,第一,严格保密,谁也不许对外泄露;第二,公粮、集体提留照拿,谁也不许耍赖;第三,如果因此事有人被抓坐牢,没入狱的人要尽心尽力把他家的生产搞好。这一做法,效果很好,农业连年丰收。当时的安徽省委第一书记万里同志到小岗村实地调查了解,对他们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明确表态支持。这一消息不胫而走,全国各地一些社队的社员群众很愿意仿照着搞。但各级干部怕犯方向路线错误,不敢轻举妄动,多持观望态度。我们沧州地区的干部也是如此。在中央已发文件明确在“三靠队”允许搞“包产到户”的情况下,我们一位分管农村工作的地委副书记兼行署副专员,在往下部署时,还小心谨慎地强调:“必须是100%的‘三靠队’,99%的也不准搞”。在全国各地已经有不少社、队搞起了“大包干”的形势面前,沧州地区各县、社、队的态度还不尽相同。当时有南韩、北刘、东白、西李之说。南指的是吴桥,北指青县,东指黄骅,西指任丘。这四个县的县委书记分别是韩进先、刘德润、白沐、李敏同志。吴桥、青县推行“大包干”比较快,黄骅、任丘相对比较慢,客观地讲这与当时当地的具体情况有关,像吴桥这样的县,可以说是纯农业县,除了种粮种棉之外,基本上没有什么工副业,而黄骅、任丘这样的县,工副业摊子比较多,搞得也比较好,社员群众对集体经济有一定的依恋依附心理(社队工副业摊子的收益是社队集体分配的),对搞“大包干”不是那么积极,但根本原因还是干部的思想认识问题。我记得有的同志曾说过这样的话“像猪、鸡找食吃一样,猪用嘴往前拱,鸡用爪子往后刨,各有各的法”。这表明对“大包干”并不完全认同。就在各级干部中有相当多数的人,对搞“大包干”存有顾虑,持等待观望态度之时,杜润生同志到全国一些地方视察,他来到河北,来到我们沧州,在一些县社了解情况,针对干部中存在的思想问题,讲了许多解疑释惑的道理。我在地委农村工作部工作,作为地委领导的随员,跟随杜老视察,有幸聆听杜老的谈话。这是我跟杜润生同志的第一次接触。
杜老谈话的主要精神是(这里我忆述的只是杜老讲话的大意,不是他的原话):“大包干”是对农村集体经济中生产大帮轰,收益分配平均主义这种经营管理模式的改革,采取的具体办法是“两权分离、双层经营”,土地所有权归社队集体所有,不准买卖,使用权承包到户,归社员自主经营。已经形成一定规模、效益较好的工副业摊子,仍由社队集体经营,收益由社队管理、支配使用,耕畜由社员自愿结合的小组领养使用,农机、水利、电力等设施由社队管理,社员自愿有偿使用。这样搞,不用每天记工记账,不用做分配方案,收入除了缴公粮(当时农业税尚未取消)和一定数量的集体提留之外,都是承包户自己的。承包户精耕细作投入的劳动多,在施肥浇水治虫等方面舍得投入(用肥、用水、用电、用农药等是物化劳动),投入的物化劳动多。投入的活劳动和活化劳动多,产出就多。这样就克服了记工分配中的平均主义,真正体现了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它符合生产资料公有,收益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所以“大包干”姓“社”,不姓“资”。从各地实践看,这种经营模式,合情合理,简便易行,调动了社员积极性,农业生产面貌大变。杜老的这些谈话解除了干部思想上的顾虑。对“大包干”的推行,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在短短的一两年内,全区所有社队普遍采取了这种经营模式。
“大包干”为什么会受到广大农民的欢迎?我向大家简略地忆述一下农业生产合作社收益按劳动工分分配的历程,可能有助于大家对这个问题的理解。农业生产与机关事业单位,与工商企业情况大不相同,劳动计酬上岗位职务级别工资那一套都不适用。怎么办?开始采取干活记工分的办法,工分怎么记?根据每个男女劳动力的体力状况(一般按年龄分段,划分成为男女整劳力、半劳力、辅助劳动力)和对各项农活的技术熟练程度,确定每个劳力的“底分”(最高为十分),干一天活,按每个人的“底分”记工,到春秋两季,按每个劳动力每天所得工分的总和,参与收益分配。但是“底分”只能大体上说明一个人的潜在的劳动能力,在具体劳动时,有个劳动态度问题(认真不认真,卖不卖力气),如果不看干多干少,干好干坏,光按“底分”记工(群众把这叫做“死分死记”),显然不合理。这个问题,实行不久就发现了。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改为采取“死分活评”办法,根据每个人在劳动中的表现,由大家评议,确定给他记多少分。“底分活评”从道理上讲,讲得通,是很合理,但操作起来很难,评议时评不起来,几乎都不发言,有时真有人对某个人的劳动态度提出意见,就会针尖对麦芒,吵起来,而其他人怕得罪人,不敢主持公道,在这样的情况下,结果仍然是按“底分”记工,死分死记。晋县周家庄农业生产合作社创造了一种叫做“劳动定额与计酬标准”的记工办法,这种记工办法对每项农活,既有完成的数量要求,又有达到的质量要求,按照完成的数量和达到的质量,定出计酬工分。从理论上讲,这种计酬办法,当然很合理,但操作很困难。首先制订劳动定额和计酬标准时非常复杂,农活项目繁多,作业时劳动对象不一样,种植的作物不一样,土质不一样,季节在变化,作物在成长,同一样农活,不同的劳动条件,就得订出不同的劳动定额和计酬标准。拿耪地为例,在村西、村东、村南、村北土质不同,地头长短不同,种植的作物不同,这个劳动定额与计酬标准,在一个生产队内,就得定出几十个标准。一个生产队一年的农活(包括耕、种、管、收等等),不同的作物,不同的生产条件,不同的劳动定额与计酬标准,制定出来就厚厚的一本子,不仅制定费劲,还不一定合理合适。最困难的是农活质量的认定,谁来检查验收?即使设有专职检查员,干活人数众多,作业场地分散,东西南北四面八方,检查不过来,结果,费很大的功夫制定出来的一本子“劳动定额与计酬标准”成了一叠废纸,还是按“底分”死分死记。至于什么大寨记分法(自报公评),一个人一个人自报,一个人一个人地大家来评。评得起来吗?得用多长时间?根本操作不了,仍是“死分死记”。小靳庄记分法据说把背毛主席语录也作为劳动记分的因素之一,只听说过,没见过。总之,记工办法几经变化,但始终操作不了,摆脱不了“死分死记”。这种不看干活多少,不看质量好坏,总按“底分”记工的“死分死记”的办法,怎么能调动社员的积极性?久而久之,自然就出现出工不出力、磨洋工的消极现象。我从事农业社的经营管理工作,常年蹲点,经常往各社队搞调查研究,摸索探讨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历时20年始终没有探索出解决的办法。“死分死记”成了农业社的一个老大难问题。是“大包干”把这个老大难问题解决了,这当然受到广大社员的欢迎。
我又一次与杜老近距离接触是在全国农经学会理事会第二次年会暨农业生产责任制理论研讨会上,会议在安徽省合肥召开,会场设在稻香村宾馆。杜润生同志自始至终主持指导了这次大会,大会发言都是杜老亲自指定的(其他与会的同志每人有个书面发言,印发大家)。河北省有5名代表出席,除带队的领导外,有中国科学院石家庄农业现代化研究所农经室主任张宗荫、河北省社会科学院院长严兰绅、省委农委的秦同志,我以省农经学会理事身份参加。当时的安徽省委代理第一书记周子健作为东道主热情接待了来自全国各地的代表,并一直陪着杜老。在完成各项议程后,杜润生同志作了总结讲话(内容与在沧州谈话的精神一致,只是对“两权分离”“双层经营”的论述更系统化、更理论化了)。
大会发言中有一个比较奇特的场面,有一次发言是3个人上台,一人(陈一咨)主讲,王小强和另一名同志(名字我记不起来了)辅讲,只一个话筒,陈一咨主讲,有时把话筒递给王小强,有时把话筒递给另一个人。这个发言,整整讲了一天,内容是全国各地农村的情况,梳理成一个一个的故事,听了之后,使人产生一种农村必须改革的感觉,也产生应当如何改革的启示。发言时间是长了一点(上午、下午,整整一天),但听的人都不烦,觉得他们所讲的故事,似曾相识,很接地气。这几个人是哪个单位的?是什么身份?经打听,据说是学生。那时,中央从每年应届毕业的大学生中选调100人,由中央书记处直接使用,任务是到全国各地去调查情况,写出调查报告,直接向中央书记处直至向胡耀邦、赵紫阳、万里等领导同志汇报。陈一咨等3人的发言,就是杜老从这些满天飞的“钦差大臣”得来的情况中特意选择整理出来的东西,我听了很受启发。
最后一次与杜老接触是在1987年到1988年期间。那时中国社科院与苏联科学院(苏联没有单设社会科学院)有学术交流活动。中国社科院组团去苏联访问。访问团成员有4人(北京市社队企业局局长老邢、天津社科院老鲍、上海市委农委老陈和我),每人准备一篇论文,他们3人的文章主要讲城郊经济方面的,我写的是农业经济方面的。我是请杜老给我指点指点,去向他求教的。杜老对我写的文章表示大体上可以了,但指出:“应当特别注意说明,两国情况不同,中国地少人多,农业生产主要是手工操作,而苏联是集体农庄,机械化程度高,我们的家庭联产承包制那一套办法不适用于苏联。”杜老指出的这一点非常重要。这次对外学术交流活动,终因苏联解体而未能成行。
杜老离开我们已经好多年了,他的音容笑貌,他的谆谆教导,永远留在我的心中。
(作者系原沧州地区行署副专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