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史珍闻】
从黄埔军校走出的中共高干
最初的黄埔军校是国共两党合作开办的,还有苏联的帮助。校长是蒋介石, 国民党代表是廖仲恺。1927年4月,蒋介石“清党”后,黄埔军校就变成了国民党一党独办的军校,所以绝大多数黄埔出身的共产党将领都是前5期毕业的。
黄埔军校自1924年6月创办到1949年为止,在大陆共办了23期,为国共两党培养了大批军事政治人才。在国民党方面,黄埔师生被授予上将军衔的有近40人。在共产党方面,中国人民解放军1955年授衔的十大元帅中就有5人出自黄埔、十名大将中黄埔出身的占了3位,1955年授衔的57名上将中有黄埔师生9人。
黄埔军校的政治部主任周恩来一直是中共高层的核心领导人,解放后一直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曾任黄埔军校武汉分校校务委员的董必武,解放后曾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代主席。曾在黄埔军校武汉分校担任过政治教官的李富春,解放后,曾任国务院副总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曾在黄埔军校担任过政治教官的郭沫若,解放后在政务院担任副总理,同时他还是文化战线上的名人。毕业于黄埔军校5期的陶铸,解放后,曾任广州军区政委、中共中央宣传部部长等职。“文化大革命”中,他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地位上升到第四位,仅次于周恩来。
出自黄埔军校的5位元帅是:叶剑英、聂荣臻、陈毅(武汉分校)、林彪、徐向前。出自黄埔军校的3位大将是:陈赓、许光达、罗瑞卿。出自黄埔军校的9位上将是:周士第、萧克、杨至诚、陈伯钧、陈奇涵、郭天民、张宗逊、宋时轮、陈明仁。程子华是黄埔军校6期毕业,历任红25军军长,第四野战军第十三兵团司令员等职。他没参加军衔评定,若参评至少也得是个上将或大将。出自于黄埔军校的9位中将是:阎揆要、倪志亮、郭化若、彭明治、谭希林、唐天际、常乾坤、王诤、曾泽生。还有1l位少将出自于黄埔军校:袁也烈、徐介藩、方之中、洪水、李逸民、曹广化、白天(魏巍)、廖运周、周文在、张开荆、朱家擘。
出自黄埔军校,后担任我党政高级领导人的有:雷经天、曾希圣、袁仲贤、李达、成仿吾、王世英、王昆仑、施存统、李运昌、李世璋、阳翰笙等。
【专题史料】
丁溪野及“伊玛尼党”冤案的平反昭雪
中共黄骅市委党史研究室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摒弃了长期以来“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左”的指导思想,开始在全国进行思想上、组织上的拨乱反正,纠正和平反“文化大革命”中及历史上的冤假错案。曾延续28年,涉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株连数百人的所谓“反革命组织——伊玛尼党”案和“文化大革命”中被迫害致死的所谓“伊玛尼党党魁”的丁溪野终于在1979年得到彻底平反昭雪。此案在黄骅县涉及人数之多,延续时间之长,造成的影响之大,是建国后在黄骅县历史上所罕见的,也是在全省、全国被平反的冤假错案中的一件大案。
“伊玛尼党”案的由来
1951年初,正当全国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时,国家公安部收到揭发丁溪野问题的检举信,信中说,他在抗日战争时期的冀鲁边区秘密组织了一个“伊玛尼党”,借助共产党的力量发展党徒,新中国成立后,这个“反革命集团”仍在继续活动。说他还组织了“伊玛尼委员会”、“和平党”等反革命组织,他是“伊玛尼党”的“党魁”。
公安部接到信后,便立为“族字三号”大案开展广泛深入的侦察。首先想到的是要逮捕丁溪野。1952年11月,时任抗美援朝一一二工程大队政委的丁溪野,从朝鲜前线的肃川机场工地被“召回国”,予以秘密逮捕,此案先后搞了5年多,涉及河北、山东、北京、宁夏、黑龙江等10多个省、市、自治区,受株连者达300多人。
1956年5月,沧县专区公安处根据河北省公安厅指示,开始对此案展开调查,到10月基本结束。据专署公安处党组1956年12月7日报告称:“‘伊玛尼会’是1940年由丁溪野、刘树仁、曹奎等在冀鲁边区回民救国总会时发起的,1949年2月由孟村(时属盐山县)阿訇王耀增改为‘和平党’,王耀增在我区是这个组织负责人。全区查出‘伊玛尼党’分子71人。”
公安部经过专案侦查,1956年否定了丁溪野的问题。1957年1月,把这个组织定为个别抱有宗教成见的分子利用宗教感情,在回教内部搞起来的一个落后组织。指示各地撤消对此案的侦查;并做出丁溪野没有政治问题和反革命问题的结论。指示释放丁溪野,建议有关部门给予适当安置和照顾;在职革命干部、共产党员,建议有关部门结合审干按一般历史问题处理;一般的阿訇、群众应本着团结教育的精神,一律不咎既往。
1957年11月,丁溪野被释放出狱。但没有恢复原来的处级领导职务,分配到哈尔滨市园林处所属的北麟公园当了工人。1965年丁溪野退休。
重提历史旧案
1966年夏,“四清”运动后期,“文化大革命”初期,孟村、黄骅、海兴、沧县等地群众揭发历史上发生的几起回汉民族纠纷事件与“伊玛尼党”活动有关。本于1957年结案处理的“伊玛尼党”案又重新提了出来。当时沧州地委“四清”工作总团党委及有关部门把“伊玛尼党”定为反革命组织进行了清查和处理。以丁溪野组织“反革命组织——伊玛尼党”、在抗日战争中勾结汉奸制造“侯庄惨案”、煽动回民闹事等罪名,于1968年8月12日将其从哈尔滨市拘捕到沧州地区,关进了黄骅县公安局。同年12月15日转为正式逮捕。“文化大革命”中,对丁溪野进行了审讯、逼供。在搞“伊玛尼党”案的同时,还搞出了所谓的“回救国”运动,诬陷丁溪野的二弟丁铁石是“回救国国王”,其三弟丁坚是“总理”,还设了什么“国都”等。
消息传到北京解放军装甲兵司令部,“造反派”的头头也想在“伊玛尼党”案上扩大战果,以此给当年主持全国公安工作的罗瑞卿扣上“包庇反革命组织——伊玛尼党”的罪名。曾因丁溪野案受株连的丁铁石,时任装甲兵科学技术研究院组织计划部副部长,遭到专案审查批斗。他们又将时任哈尔滨市体委副秘书长的丁坚逮捕归案,审讯逼供,均一无所获。于是就把“突击的重点”放在丁溪野身上,从哈尔滨一杆子插到黄骅县,突击审讯丁溪野,对其实施“喷气式”等连续批斗月余,还是一无所获。由黄骅县公安局继续逼供。1968年10月20日,丁溪野被迫害致死于黄骅监狱中。这时,装甲兵的“造反派”头头又连忙布置封锁消息,不准向丁溪野的所在单位及其家属的任何人透露丁的死讯,以便向他们和一切有“联带关系的人”“继续深挖”。丁溪野死后被秘密掩埋,封锁消息,不通知其家属,丁溪野所在单位到黄骅县了解情况,拒绝介绍。
其间,沧州地区有关县也在揪“反革命组织——伊玛尼党”分子。据有关资料记载,在“四清”和“文化大革命”中全区共查出“伊玛尼党(和平党)”成员171人(较1957年结案时增加100人)。黄骅县是重点清查的县,查出43名“伊玛尼党”成员,除死亡、外迁者外,绝大多数有所触动。
“文化大革命”中,把本来早已结案处理的“伊玛尼党”问题又重新提了出来,并定为“反革命组织”,不仅丁溪野被迫害致死,而且株连其亲属和一些宗教上层人士及部分回族群众,从而造成一大冤案,带来严重后果。
丁溪野并非“反革命”
所谓“反革命组织——伊玛尼党党魁”的丁溪野到底是怎样的人呢?看看他的历史便知。丁溪野,辽宁本溪人,幼年读过私塾,因家境贫穷而辍学,去本溪湖煤铁公司当了勤杂工,后又到县立师范学校读书。当日本帝国主义侵占东北三省时,他进了东北讲武堂第十八期工兵科,毕业后在东北军第七旅任少尉排长。九一八事变后,随部队驻在关内,因不满于不抵抗主义,次年脱离东北军,到北平安河小学教书。七七事变后,他率学生上街宣传、募捐、慰问伤兵,投入抗日救亡运动。
1938年11月,冀中区党组织派人将丁溪野接到冀中抗日根据地,他参加了冀中回民教导总队(后改为冀中回民支队)担任政治部民运干事。
1940年春,丁溪野由冀中回民支队来到冀鲁边区,参加了冀鲁边区回民抗日救国总会的筹建工作。同年7月20日冀鲁边区回民抗日救国总会成立,丁溪野任宣传部长。1941年1月,丁溪野带领刘金声等到新海县(今黄骅)羊二庄一带开展工作。羊二庄是边区回民抗日救国总会二分会所在地,丁溪野兼任二分会主任。不久,组织建立了二分会十几人的抗日武装,五六月份发展为二分会的二中队。后来二中队编入回民支队二大队。丁溪野在冀鲁边区回民抗日救国总会及二分会工作期间,认真执行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和宗教政策,根据回族信仰伊斯兰教的特点,把抗日救国思想与伊斯兰教传统文化有机结合,宣传和动员回族群众参加抗日。他当时还不是共产党员,一直活动在环境最为艰苦的新海等县回族集聚区,在群众中享有较高的威望。
1943年春,组织上调丁溪野到晋察冀边区工作,同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随后即派往易县等地建立联络站,负责护送去东北的抗日工作人员和接送从北平投奔抗日根据地的统战对象。
1943年12月,晋察冀分局又决定由丁溪野带队,护送其家老小前往延安,1944年4月,丁家一家人到达延安,其父母受到毛主席和朱总司令的接见。6月,丁溪野被分配到三边中央民族学院任教。
解放战争时期,他被分配到哈尔滨任东北回民联合总会教务部长;建国后,改任哈尔滨市建设局工程处处长;抗美援朝开始不久,又任一一二工程大队政委,率百余名工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赴朝鲜战场。
这就是丁溪野在1952年涉嫌“伊玛尼党”案从朝鲜战场被“召回国”逮捕前的经历。从他在冀鲁边工作期间的历史看,根本没有什么组织“反革命组织——伊玛尼党”的迹象。况且,当时冀鲁边区和回救总会的领导为了动员回族民众参加抗日斗争,从实际出发,根据回族信仰伊斯兰教的特点,把革命思想教育与伊斯兰传统文化相结合,宣扬和利用伊斯兰教中有利于抗战救国的教条,如“爱国爱家属于伊玛尼(阿拉伯语意为信德、信仰)”,日寇入侵中国是要我们当亡国奴,我们要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团结抗战,绝不当亡国奴等,使回族群众和战士易于接受,宣传动员回族群众抗日,效果是非常好的。他调离冀鲁边区后的历史,也没有任何迹象能说明他在进行反革命活动。
冤案终于平反昭雪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1979年初,遵照中共中央关于纠正平反冤假错案的指示,公安部将“伊玛尼党”案作为特大冤案报请中央批准,对“伊玛尼党”案认真组织复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会秘书长胡耀邦做出重要批示:“迅速予以复查平反。”中共河北省委主要领导就丁溪野及“伊玛尼党”案平反工作,向沧州地委主要领导作了周密部署。沧州地委立即组织复查。6月9日,中共沧州地委做出《关于为丁溪野冤案平反昭雪的决定》,决定指出:经复查认为丁溪野同志从1940年初至1942年底在冀鲁边区任职期间,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认真执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和党的民族政策,……在群众中享有较高的威望。所谓丁溪野组织“反革命组织——伊玛尼党”确属诬蔑不实之词,应予推倒,所谓“勾结汉奸,制造侯庄惨案,策划煽动段庄、张官、丁庄子、王古宅汉回民纠纷”等事件均发生在1943年以后,丁溪野早已离开此地,经查与他根本无关,纯属冤案,应予平反昭雪。1966年至1968年间,对丁溪野同志的拘留逮捕,搞逼供信,死后秘密掩埋,封锁消息,不通知其家属,丁溪野同志所在单位到黄骅县公安局了解情况,拒绝介绍等做法,都是错误的,这是林彪“四人帮”反党集团推行极“左”路线对丁溪野同志的政治迫害,为落实党的政策,决定予以平反昭雪。对丁溪野同志的遗体,尊重回民习惯,予以安葬。召开追悼会,刊登《沧州日报》,恢复名誉,挽回影响。补发从拘捕至含冤而死的全部工资,其妻子儿女应比照公伤死亡干部家属抚恤规定予以生活抚养。对其子女的工作商同哈尔滨市有关部门予以妥善安排,并适当解决其家庭的实际困难。凡此案所形成的一切材料(包括转递、传抄、上报的)都应彻底清理,全部销毁。凡因此案受到株连和诬陷的革命干部和群众,都应彻底平反,并认真做好善后工作。
随即,沧州地委又派地区公安处的同志去哈尔滨,与有关部门具体磋商落实各项善后事宜。
6月13日,沧州地委向省委上报《关于为丁溪野冤案平反昭雪决定的报告》,省委予以批准。
7月,地委召开县委书记会议,部署复查平反“伊玛尼党”案件。8月4日,又作出《关于“伊玛尼党”案件的复查意见》,指出:为了纠正冤假错案,认真落实政策,要坚持既解决问题又稳定局势的方针,以河北省委批准的地委6月13日《关于为丁溪野冤案平反昭雪决定的报告》为基础,立即展开复查工作。要求对全区在“四清”和“文化大革命”中因“伊玛尼党”案件受到法纪处分的要逐一甄别,定性不准、处理不当的应予纠正,有其它罪恶或错误的各帐各算;受到批判的在适当场合恢复名誉;对因此案受到株连的干部、群众要做好善后工作。
地委抽调人员成立了“伊玛尼党”案件复查组,并派出工作组协助重点县开展工作。要求有任务的县抽调得力干部建立专门班子迅速开展工作,并明确了法院、公安、组织部门的复查分工。要求9月底前完成复查甄别平反工作。
1979年7月,地委召开县委书记会议后,中共黄骅县委立即研究决定,一面制定工作方案,一面组建复查落实“伊玛尼党”案件的专门班子。县委分工一名副书记挂帅,明确由落实政策办公室两名负责同志具体负责,从有关部门抽调8人组成办公室。自7月底开始对此案进行复查,先后分别召开有回民居住的12个公社的党委副书记会、大队党支部书记会部署任务,统一思想,明确政策界限。采取上下结合,分组划片,深入基层,认真调查,以点带面等做法,进行了认真的复查和落实政策工作。经查,1978年调查全县“伊玛尼党”成员为43名,此次调查,这43名中无名和下落不明的8名,新发现的2名,现有37名。在37名中,自己不承认的5名,因“伊玛尼党”问题受处分和一般触及的12名。其中:逮捕判刑的2人,定性戴帽的2人,判处行政管制的1人,拘留审查的1人,定严重历史问题的1人,大会批斗的1人,取消烈士称号的1人,大会揭发的1人,大队讯问的2人。
经复查排队,需做落实工作的23人。其中:需改判的3人,改变性质的2人,宣布拘错恢复名誉的1人,改变结论的1人,恢复烈士称号的1人,群众大会宣布恢复名誉的5人,个别做思想工作的4人,需过函恢复名誉,宣布把提供材料作废的6人。至9月25日,对上述23人全部落实了政策,达到了干部、群众、被触动本人和家庭“三满意”。并对因此受株连和影响的家属、子女、社会关系31人做了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工作。
10月15日,中共沧州地委、沧州行署在黄骅县召开了丁溪野追悼大会。大会由罗晓主持,黄骅县委常委、县革委副主任李兆州致悼词,沧州地委副书记崔永生宣读了《中共沧州地委关于为丁溪野同志的冤案昭雪的决定》,参加追悼会的共300人,丁溪野过去工作过的单位和生前友好送了花圈,发来唁电。至此,延续28年的丁溪野与“伊玛尼党”冤案得以彻底平反。
【历史回眸】
中捷农场的“五反"运动
熊寿华
1963年2月,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的工作会议上,毛泽东同志总结湖南省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和河北省保定地区“小四清”的经验,提出“阶级斗争,一抓就灵”,督促各地注意抓阶级斗争和社会主义教育问题。会议确定在农村进行以“四清”(清理帐目、清理仓库、清理财务、清理工分)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在城市开展“五反”(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分散主义、反对官僚主义)运动。同年3月1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开展增产节约和“五反”运动的指示。指示说,为保证国民经济计划的圆满实现,克服和防止资本主义、修正主义的腐蚀,保证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有必要在全国范围内,有领导,有步骤地开展一次增产节约和“五反”运动。
中捷农场的“五反”运动,自1963年12月5日开始到l964年3月底结束。历时100余天(包括前“三反”在内)。“五反”运动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个阶段搞“前三反”即反对铺张浪费、多吃多占、生活特殊化;反对本位主义、分散主义;反对官僚主义。第二个阶段搞后“两反”即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第三个阶段进行系统的整改工作。运动分三批进行,即先总场,后分场,再生产队。
参加运动的干部394人(党员l73人、团员68人、群众153人),其中,总场党委常委、正副场长8人,科室负责人或相当科室负责干部35人,分场正副书记、正副场长16人,生产队正副支部书记、正副队长和相当这一级的干部80人,其他一般干部255人。按照上级指示精神,中捷农场“五反”运动以反对铺张浪费、多吃多占、生活特殊化,反对官僚主义,反对分散主义为主,重点解决科、队长以上领导干部中的问题。
整个运动分三步进行:
第一步,学习文件,提高认识,统一思想。12月5日,农场党委召开了全体干部动员大会。会上传达了中共中央关于“五反”运动的指示,党委书记张培诚作动员报告,对如何开展“五反”运动进行了统一部署。会议以后,党委常委和科级或相当于科级以上的干部进行整日学习,一般干部半日学习。学习的主要内容是:中共中央《关于厉行增产节约和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分散主义、反对官僚主义的指示》、《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简称《前十条》)和中央八届十中全会公报。
第二步,发动群众提意见,帮助干部“洗澡”。全场2400多名职工,共给各级领导干部提意见12440条。其中,属于铺张浪费、多吃多占、走后门、生活特殊化方面的意见3778条;属于官僚主义方面的3028条;属于本位主义、分散主义方面的2025条;其他方面的3609条。这些意见,对帮助各级干部“洗澡”起了积极作用。
干部“洗澡”的大体情况是:领导干部带头“洗”,大家帮助“搓”,先书记,后场长,先正职,后副职,先党内,后党外;先脱产干部,后非脱产干部;先领导干部,后一般干部。
党委常委、场长“洗澡”情况:先学习中央文件,对照自己,做好“洗澡下楼”的准备,然后在常委会上“洗澡”。常委、场长、副场长逐人检查,互相之间揭发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称为“小池洗澡”。在这期间场直、分场、生产队干部职工给总场领导提意见,拉单子,并将意见送交“五反”办公室,保证当天把意见与领导成员见面,这叫“里洗外烧”。“小池洗澡”后,再到常委扩大(吸收科室负责干部参加)会议上“洗澡”,自己“洗”(检查)大家“搓”(提意见帮助认识问题)称为“中池洗澡”。最后,在大会上同广大干部群众见面,然后,大家讨论提意见,进行帮助。有的常委作了补充检查,有的作了第二次检查,干部群众很满意。至此,总场参加“五反”运动的7名场级领导干部中(一名因病未参加),除l人的问题留待以后解决外,6名同志“洗澡下楼”,取得了对“五反”运动的领导权。
分场领导干部“洗澡”是“下两层楼”,一是在总支委员会上“洗澡”;二是在全分场干部大会上“洗澡”。
科级(含生产队级)和一般干部“洗澡下楼”情况是:在394名干部中,到1964年3月下旬,已经“洗澡下楼”的361人,正在“下楼的12人,因问题检查不清,群众不满意挂起来的21人。“洗澡”方法是:科室负责干部在全体科室人员会上“洗澡”。生产队的干部“下三层楼”:一是在支部委员会上“洗澡”;二是在党团员和工人积极分子(村庄队吸收贫下中农积极分子参加)的会议上“洗澡”;三是在全体职工群众大会上“洗澡”。一般干部在小组会上“洗澡”。从“五反”运动中361人的“洗澡”情况看,绝大多数同志“态度端正,自我革命决心大,敢于检查认识错误,勇于改正错误,如同洗了一个温水澡,感到痛快。”其中,觉悟高、思想准备充足,检查深刻,群众满意,一次“下楼”的279人,占77%;检查基本深刻,根据群众意见又作了补充检查的61人,占17%;检查得不够深刻,群众有意见又作了系统检查的21人。
在这次“五反”运动中,通过各级干部层层“洗澡”,检查揭发出来的问题是:在总场、分场、生产队的干部中比较普遍地存在着铺张浪费、多吃多占、走后门、生活特殊化现象。
铺张浪费方面:几年来损失浪费达278万多元。其中:(1)因劳力使用不当而造成窝工浪费10万余元。(2)因经营管理不善、措施不力损失92万元。如四分场1963年,因高粱没有及时治虫,造成减产l0万余斤;l961年和l962年,全场盲目种菜籽,又坚持高价出售而造成积压损失72万元。(3)因建筑工程质量低劣,而酿成房屋倒塌和一些建筑工程返工,造成损失浪费128万元。如南大港引水工程,因质量要求不严格造成返工,损失2.9万元。(4)因物资管理不善造成损失l3.3万元。如在沧州车站丢失沙子、石头460多吨,损失7.37万元;买来一只挖泥船,没有使用造成损失9万多元。(5)盲目采购积压浪费36万元。其中如盲目高价买进工作服又低价处理1989件,赔钱2.5万多元。综合厂为制作酱油盲目购买盐酸5000斤,可用几十年。(6)请客送礼4800余元,一位场领导请客送礼,用小汽车带着白酒、菜肴去七分场摆宴席一次花去200多元。(7)以物(土特产品)到各地搞“协作”折合款65700多元(已按价收费)。
干部多吃多占、走后门,生活特殊化方面:据统计,全场394名各级干部中,严重多吃多占的36人,占干部总数的9.1%;一般性多吃多占的237人,占60%;少量多吃多占的占30%左右。其中,多吃多占粮食l8373斤,粮票683斤,布票295尺,布1776尺,棉花118.5斤,蛋类240斤,肉类924斤,食油810斤,羊皮l01张,羊毛430斤,鱼639斤,小枣53斤,锡15.5斤,化肥150斤,其它物品、工具300余件。
官僚主义方面:(1)总场、分场机关化、衙门化,工作飘浮在上面,不能面向生产,脱离实际,脱离群众。满足于开会、拟发文件、发指示,蹲点少,调查研究少,布置多、检查少,喊的多、做的少,工作一般化,抓不住关键,抓不住重点。(2)官气十足,架子大,对下级、对工人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粗暴,任意训斥,乱给处分,不平等待人。挫伤了职工群众的积极性,造成干群关系紧张。(3)缺乏革命朝气。有的干部不问政治,不钻研业务,工作疲疲塌塌,饱食终日,无所用心。(4)缺乏实事求是的精神,订计划、定措施多是闭门造车,没有群众基础;有的不留余地,指标过高,影响了群众的积极性。(5)缺乏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对上级的指示不是立即贯彻落实,而是迟缓拖延。(6)群众观点差。对职工群众的生活不关心,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很少注意研究解决职工群众生活方面的实际问题。
本位主义,分散主义方面:在394名干部中,存在严重本位主义,分散主义的14名,占4%,一般问题的l27人,占32%。主要表现:(1)不尊重上级党政领导,不认真执行上级的政策和指示。(2)弄虚作假,欺骗上级。三年中在基本建设方面搞计划外开支l66万元;造假决算,未完工程报完的达29万元。(3)违反集体领导原则,个人决定重大问题方面在各级领导中也不同程度地存在。
贪污盗窃、投机倒把方面的问题:在394名干部中,有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行为的56人,占14%。4个生产队集体偷盗国家粮食6000多斤。有的干部借搞协作、采购物资之机,搞投机倒把,做买卖,从中牟利,总场7名采购员有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行为,贪污千元以上的3人。
在这次“五反”运动中还暴露揭发出干部队伍中少数人的蜕化变质、违法乱纪、搞两性关系的问题。同时,揭发出“四类分子”用吃吃喝喝、认干亲等手段拉拢干部下水,散布反动言论等方面的一些问题。
第三步,整改。针对运动中暴露揭发出来的问题,农场“五反”领导小组制定了系统的整改方案,把需要整改的问题进行分类排队。属于党委、行政集体领导的问题,交由党委、行政集体讨论,制定整改计划公布于众;属于分场和部门的问题由分场和部门做出整改计划,公布于众,逐步实施整改。在整改过程中,解决的几个主要问题是:对官僚主义问题,首先从党委、行政带头做出了改进领导作风的决定,而后,各单位、各部门陆续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为解决分散主义问题,从总场到各部门、各单位重新制定了请示、报告制度;对铺张浪费、走后门、生活特殊化、多吃多占的问题在注重加强思想教育的同时,各部门、各单位制定了一套切合实际的管理措施和堵塞漏洞的具体办法;对“四不清”的问题,责成有关人员限期还清,有物退物,无物折款退赔。在整改过程中集体退赔粮食4478斤,个人退赔粮食235斤、粮票525斤、现款l50元。退回了部分公物。运动后期党委提出了“欠款还账、公物还家”的口号,凡能立即还款还物的当即兑现,不拖不欠;一时退还有困难的,一律订出归还计划,限期还清。广大干部主动执行党委意见,很快还清了公款公物。
1964年3月29 日,农场党委在《关于“五反”运动开展情况的总结报告》中写道:“五反”运动使干部的精神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主要表现是:(1)各级领导干部带头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总场、分场的书记、场长带头蹲点。6个分场80余名干部除留少数人员值班外,80%的干部下到生产队,并做到“四同”即:同吃、同住、同劳动、同商量工作。三分场党总支书记曹和提出“以队为家”的口号,把铺盖搬到大队职工集体宿舍,白天在队上劳动,晚上布置工作。在他的带动下三分场13名干部有l2人主动到生产队帮助工作。各分场、生产队的295名干部中2/3的人做到跟班劳动。水利工地上不少干部不怕寒风刺骨,同职工一起挖土、抬筐、推车,使职工群众深受感动。(2)放下了官架子,遇事同群众商量,并注意讲求工作方法,改变了过去对待群众简单粗暴,以领导者自居,当官做老爷的坏作风。原来,有的队长对待职工常常是横眉立眼,我说你服。运动以后职工们高兴地说:“我们队长也有笑模样了,运动真是教育人改造人哪。”(3)初步形成了关心职工群众生活的风气。各级干部不但注意了对职工集体食堂的管理和解决职工群众生活中的具体问题,还开展了“干部深入职工家庭宿舍,访贫问苦送温暖”活动,深受群众欢迎。职工群众反映说:“干部中出现了‘五多’:深入生产第一线的多了,参加集体生产劳动的多了,有事同群众商量的多了,关心职工生活的多了,对工人表扬鼓励的多了。”(4)机关干部的工作积极性高涨了。原先,一些部门、单位纪律松弛,办事拖拉的现象比较严重。经过“五反”以后,大家精神振奋,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雷厉风行,机关工作秩序发生了可喜的变化。通过整改,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得到发扬,讲艰苦奋斗的越来越多,讲吃论穿、讲享受的越来越少,出现了人人比节约、比朴素、比贡献、比学习、比进步的新局面。组织纪律性增强了,坚持定期召开党团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政治空气浓厚了,出现了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政治局面。(5)本位主义、分散主义得到了有效地纠正,共产主义大协作的精神得到发场。各级组织、各级干部贯彻执行上级的政策指示坚决、认真、严肃、及时、自觉了。在几项大型水利工程建设中,各分场都本着先全局、后局部的精神,克服局部困难,主动多出劳力,集中力量打歼灭战,提前完成了任务。农场还支援兄弟县、场柳树栽子9.5万株,饲草、麦秸639万斤。(6)民主集中制加强了。对重大原则问题,都进行集体研究,克服了个人代替组织的现象。从总场党委到分场总支都执行了对上级事先请示、事后报告的制度,密切了上下左右之间的关系,加强了团结。(7)摆正了生产与政治工作的关系,在搞好生产的同时加强了政治思想工作,克服了政治工作软弱无力的状况,尤其通过学大寨、学习毛主席著作,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开展起以增产节约为中心的比、学、赶、帮竞赛运动,出现了出勤高、工效高、质量高、完成各项生产任务好的喜人形势。如在水利工程中,二、三分场提前一个星期完成了任务。
“五反”运动给我们留下的既有经验,也有教训。这次运动,对于克服和纠正干部队伍中的官僚主义、分散主义、多吃多占、生活特殊化等方面的问题,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对于打击贪污盗窃、投机倒把和抑制腐化堕落等歪风邪气的滋生蔓延,也起了一定作用;同时调动了干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促进了生产的发展。但是,由于运动贯彻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指导方针,把一些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上升到阶级斗争的高度,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使一些同志受到错误的批判,甚至把一些同志集中起来到总场机关生产队进行劳动改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对“五反”运动中造成的冤假错案给予了彻底平反。
(作者系中捷农场工会退休干部)
【本刊特讯】
市委书记商黎光来我室调研指导工作
12月2日上午,市委书记商黎光在市委常委、秘书长宋有洪陪同下来市委党史研究室调研指导工作。在听取了有关情况介绍后,商书记指出,党史研究室是研究我们党的历史一个主要部门,作为沧州党史研究室来说,就是研究好我们沧州市党的历史。他强调,一是要搞好常规研究,包括我们党建国前、建国后和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历史,要系统、规范起来;二是要搞好专题研究,对于我们沧州发生的一些重大事件和党史上的特殊人物要研究好;三是要搞好资政研究,无论资政也好、鉴政也好,多给党委政府提供一些建议,当好参谋助手。商书记最后勉励大家,党史研究很辛苦,工作很不容易,希望再接再厉,做出新的更大的成绩。
当日下午,市委党史研究室迅速行动,先后召开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会议,传达学习商黎光书记指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大家一致认为,商书记的几点重要指示,切中党史工作要害,对于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党史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刘德峰主任结合我市党史工作实际,提出要把商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到全市所有党史工作者,要求大家结合谋划今后特别是明年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一是抓基础、搞好常规研究,加强沧州各个时期党史资料的征集力度,做到“即时存史”,征编研宣全面发展;二是抓重点、搞好专题研究,编纂好《中国共产党沧州历史》(1949~1978),打造精品,同时加快推进各县(市)党史二卷本编写工作,另外谋划好明年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出版《沧州抗日英模》,办好沧州抗战图片展;三是抓亮点、搞好资政研究,继续办好《鉴政沧州》,突出地方特色,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编研稿件,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