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优良传统,而成为执政党后,党的最大危险就是脱离群众,最易犯的错误就是官僚主义。
60年代初,为了贯彻毛泽东主席关于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指示,1961年3月23日,中央发出《关于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工作问题给各中央局,各省、市、区党委的一封信》,信中强调: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是领导工作的首要任务。“一切从实际出发,不调查没有发言权,必须成为全党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的首要准则”。“在调查的时候,不要怕听言之有物的不同意见,更不要怕实际检验推翻了已经作出的判断和决定”。
在中央的倡导下,沧州地区各级各部门的领导同志对调查研究的重要性有了进一步认识,为此,地委1961年7月下达了《关于加强调查研究的决定》,对调查研究作出要求:一、从地委到县(市)委、公社党委,应该有计划地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地委、县(市)委、公社党委委员,每月必须有二三天的时间,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法,认真学习党中央和毛主席有关调查研究的指示和著作,树立起实事求是、具体分析情况、虚心向群众学习的思想作风。二、开展调查研究,首先从领导做起。地委、县(市)委、公社党委,必须把调查研究作为自己的首要任务,并且用制度规定下来。地委委员下乡深入工作、亲手搞调查研究的时间,每年不能少于4个月,县委委员不能少于6个月。下乡蹲点,亲手做深入的调查研究不能少于全部下乡时间的1/2。地委委员、县委委员,特别是第一书记,每季要向地委写一个亲手搞的有研究、有分析的调查报告。三、凡属方针、政策性的重大问题,在未做出决定、决议和下达指示执行之前,党委一定要事先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和下级干部、群众充分商量,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并在党委内部展开充分讨论,把客观实际情况和群众的根本要求摸准摸透,然后再做决定。对外地经验,要从本地实际出发,不能生搬硬套盲目推广。对新生事物,先行试点,取得成功经验后,再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推广。四、进行调查研究要有正确的态度,要尊重客观现实,找出客观规律,如实地反映情况。不能凭主观喜好添枝加叶,不能专为迎合他人意图去找根据。
这个决定下发后,各级党委高度重视,如实反映情况,从实际出发,遇事同群众商量,进行调查研究的风气在党员干部中逐渐树立起来,工作作风有了明显好转。1961年洪水后,各级干部深入灾区,深入群众,根据群众要求提出了一系列减灾措施,例如排涝抢种、大种秋菜等,基本上没有出现瞎指挥、强迫命令的现象。各级党委对基层工作的领导也有了进一步加强。全区经常深入基层做实际工作的干部,约占全区干部的2/3。
与此同时,地委还把干部参加集体生产劳动作为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使之经常化、制度化。每个干部都有劳动手册,每月张榜公布一次劳动进度。从执行情况看,1963年全区共有脱产干部21263名,按要求参加体力劳动的19142名,每年每人平均劳动近27天,地区级平均13.5天,县级平均28.5天,公社级平均26.4天。
1964年,沧州市委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以往工作中产生的问题,对干部参加劳动提出了行之有效的办法,出台了《关于1964年干部参加集体生产劳动的意见》,对市直机关、群众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干部,提出了采取分批分期分段、灵活多样的方法组织干部参加劳动,市直机关、团体的国家干部,一般每年1个月;工业系统国营工厂、企业中的厂级党、政、工、团的主要领导干部,每年2个月以上;车间、工段的主要领导干部每年至少3个月;公社干部每年2个月,同时坚持“三同”和4天无会日(周一至周四);青年知识分子和大中专毕业生参加劳动时间为1年。1964年5月沧州市委第二次全会又通过了《关于各级干部参加集体生产劳动的决定》,要求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干部参加集体生产劳动的指示。
干部参加劳动,不仅创造了物质财富,而且改造了干部的思想作风,增强了劳动观念和群众观念,密切了干群关系。
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沧州地委把整党工作作为主要内容。从1963年5月开始,先后在地、县党政机关进行了“五反”运动,持续到1964年的10月份,在干部中普遍进行“洗手”、“洗澡”, 尽管出现了一些偏差,但遏制了部分干部生活上的特殊化、请客浪费,思想作风上的官僚主义和主观主义等问题。这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实际上也是一次群众性的整党运动。尤其1964年之后实行“大兵团”作战,前后有4万名各级干部和教师、学生、知识青年参加。由于他们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努力,公社化时期形成的一些干部作风问题得到明显改善,区别情况对“四不清”的干部进行了清理和整训,多吃多占、强迫命令、压制群众的行为受到批判和遏制。参加社教运动的许多工作队员,与工农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既密切了党群关系,又为基层单位和群众办了不少好事、实事。运动中,把干部参加集体生产劳动作为衡量运动是否合格的标准之一,这对于干部保持艰苦朴素的劳动本色,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与群众同甘共苦,增强干群感情,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避免官僚主义等都有深远的意义。
这一时期大搞机关革命化也促进了工作作风的转变。所谓的机关革命化,即省委书记刘子厚表述的“机关工作要有革命气,要树立雷厉风行的作风,生活要紧张,办事要痛快,不能疲疲塌塌、松松垮垮、拖拖拉拉,扫除机关工作的官僚主义的影响”。针对以往机关工作中工作效率低、形式主义严重,尤其是会议多、报表多、公文多、评比多等现象,地委把机关革命化作为党政机关转变作风的一项重要举措,强调开短会、说短话、写短文,面向基层深入工作。各县(市)根据地委的要求还出台了具体的实施细则。如沧州市在1964年2月制定了《中共沧州市委关于市直机关工作革命化的意见》,做出了5项规定:第一,市直机关的正、副部长,正、副科长,团体正、副主任要有1/3或1/2的人,参加基层“五反”、“四清”工作,要使所有干部在农村“四清”运动中受到一次实际的阶级教育;第二,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深入基层蹲点,蹲点的时间、地点和名单,每季度都要报市委审查,并将蹲点的情况及时报告市委;第三,所有到下边工作的同志,要同贫下中农同吃、同住、同劳动,必须以普通劳动者、普通社员、普通工人的身份出现;第四,所有留机关的同志,要以战斗的姿态、高度的责任心做好日常工作;第五,彻底克服机关的文牍主义,精简文件,严格控制会议。在各级党委的倡导和督促下,逐步形成了“走出办公室”深入基层、深入实际的热潮。
这些做法极大地密切了各级干部与群众的联系,对克服官僚主义、命令主义起到了积极作用。
(中共沧州市委党史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