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巡察组于2023年10月17日至12月19日,对市委党史研究室进行了常规巡察,2024年1月1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公开如下:
一、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成立以室主任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以本轮巡察整改为契机,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聚焦反馈意见,认领任务清单。坚持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制定整改方案,将巡察反馈问题,细化为可操作、可落实、可评估的具体整改清单,通过“一事一案”“挂账销号”的方式,明确责任、倒排工期、限期落实,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安排部署到位、工作机制到位。
(三)狠抓整改落实,强化成果运用。充分认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性,注重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机制结合起来,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常态化,将整改结果运用长效化,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室领导班子坚决扛起主体责任,科学调度、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督查督办,推动整改任务落实落地。各责任科室围绕涉及整改事项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动态管理、对账销号,确保整改任务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在“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方面
1.关于“对习近平视察沧州重要指示精神研究阐释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沧州资料的征集和整理工作。二是重点围绕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等三个方面,跟踪研究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在沧州的贯彻落实,征编专题文章《沧州市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等资料。三是积极利用沧州党史网、沧州党史微信公众号等网上平台对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行党史角度的宣传和阐释。
2.关于“政治站位不高,班子工作合力没有形成”的问题。一是室主任同其他班子成员谈话,提高对党史工作的认识,结合各自职责,抓好工作谋划、组织实施和贯彻落实,确保省市重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组织召开室务会和全市党史研究室负责人会议,传达全省党史研究室主任会议精神、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和我市贯彻落实意见。三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市委党史研究室室务会议事规则》,提高议事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3.关于“对岗位职责认识不到位,党史研究意识不强”的问题。为纪念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实施10周年,编辑印刷《沧州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大事记》一书,翔实记录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沧州紧紧抓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这个“牛鼻子”,真抓实干、改革创新,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奋斗历程和取得的成就。截至8月底,已整理编写17万字,预计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编辑印刷工作。
(二)在“党史重点工作推动不力”方面
4.关于“党史资政力度较弱。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运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市委中心工作,推出专题资政文章《大运河(河北段)革命文化资源整合及开发路径研究》,挖掘大运河(河北段)革命遗迹,凝练独特的大运河革命文化,讲好大运河红色故事,深化全社会对大运河革命文化的认知,切实增强文化自信。目前,已形成初稿,预计2024年底完成此项工作。
5.关于“党史征集重心转移不及时”的问题。聚焦党史部门主攻方向,下大力开展《中国共产党沧州历史(第三卷)》纲目和专题目录初稿起草工作,完成4编32章的纲目编写和专题目录初稿,为三卷本资料征集、专题撰写和整体推进提纲挈领,预计2024年底完成此项整改。
6.关于“作风不严不实,说得多做得少”的问题。一是向未完成党史二卷本编写的9个县(市)下发《关于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专项整改的函》,并就具体编写要求、编写人员配置等工作多次电话或面对面调研沟通交流。二是结合沧州党史三卷本编写启动工作,举办党史基本著作编写培训班,发放编写材料,进一步规范和推进党史二卷本的编写。部分县已迅速启动编写工作,配备编写人员,成立编写工作领导小组,党史二卷本的编写工作扎实开展。
7.关于“中共沧州历史重要人物专题研究成果缺项”的问题。一是梳理总结研究成果,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撰写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重要党史人物专题文章《沧州革命星火中的张隐韬》,并将在省内权威党史刊物《党史博采》刊发。二是在以往成果的基础上,征集大量资料,继续开展深层次挖掘和整理,推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新时期相关历史人物的专题研究成果。
(三)在“宣传推介沧州上发挥作用不到位”方面
8.关于“党史教育基地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开展第一批沧州市党史教育基地遴选命名工作。评选出渤海新区黄骅市大赵村惨案遗址等10处党史教育基地,进行了统一命名、挂牌。二是开展全市革命遗址遗迹普查工作,整理、审核各县革命遗址和纪念设施普查结果以及搜集的相关资料,编写《沧州市革命遗址和纪念设施统计表》,编制《沧州市革命遗址和纪念设施名录》,撰写沧州革命遗址和纪念设施普查报告报送省委党史研究室。
9.关于“党史宣教平台建设力度不强”的问题。一是继续加大对沧州党史网、“沧州党史”微信公众号、“沧州党史”官方抖音号的内容更新频次,进一步增强沧州党史网在传播沧州党的历史中的主要阵地作用。2024年1至7月,在沧州党史网发布文章169篇,报送信息167篇,被省委党史研究室采用72篇,被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采用4篇。抖音公众号发布作品15篇。沧州党史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20篇。二是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3周年,“七一”建党节期间,在沧州日报文化看点版面,发布文章《值得铭记的沧州红色历史》,用通俗易懂的方式讲述了十个沧州党史故事。三是联合举办第二届“运河话平安”大V媒体沧州行活动。以“沧州党史之最”为切入点,提供了沧州党史的系列宣传材料,组织集体参观中共津南农村党支部革命史展馆,依托红色资源讲解沧州革命历史。此次活动被多家新媒体平台播发,浏览点赞网友超过1亿人次。
10.关于“党史宣教结合沧州实际不紧密”的问题。一是加大对沧州重大党史事件的宣传力度,与德州市委党史研究院联合举办“纪念马颊河农民暴动90周年”专题座谈会,组织征文活动,积极探索沧州红色文化的深刻内涵及其现实意义,征集理论文章48篇,组织专家对论文进行评审,进行了表彰、奖励。二是组织“纪念渤海区成立80周年专题座谈会”征文活动。深入挖掘新时代背景下“老渤海”革命传统的现实意义和时代价值,征集理论文章和文学作品,沧州有10篇文章在此次活动中获奖。
11.关于“审读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一是扩大协助审读范围,加强对沧州市域内图书、资料、电影剧本等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和沧州地方党史的内容审读。协助审读电影剧本《新海血魂·黄骅突围》《齐会歼灭战》,并建立审读台账。二是审读东光县抗日民主政府纪念馆展览、政协文史馆党史展览,紧紧围绕展陈大纲结构、内容、文字表述等,结合历史实际进行科学把握,对各环节进行了认真审读,提出了修改意见。三是研究制定《中共沧州市委党史研究室涉党史作品审读暂行办法》,明确审读对象范围、程序、标准等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市党史作品审读工作水平。
(四)在“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
12.关于“工作纪律执行不严格”的问题。加强值班工作,3月底我单位1名人员办理调动手续,单位不存在长期借调至其他单位人员,1名基层锻炼定向选调生也不再安排值班任务,自4月1日起,我单位值班人员均为在编在岗人员。
13.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已同相关文印公司核查,补充完善财务凭证。二是结合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组织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三是修订完善财务制度,明确文印费、印刷合同等内容。目前,修订后的《中共沧州市委党史研究室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已经室务会研究通过,即将印发执行。
(五)在“人员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方面
14.关于“公务员平时考核公示不及时”的问题。一是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充分理解掌握文件精神,明确考核程序、比例等内容。二是健全平时考核制度,严格落实考核时限等各项要求,提高平时考核工作成效。
15.关于“出入境登记备案未做到应备尽备”的问题。一是坚持立行立改,与出入境管理部门核查比对,对2名新调入同志及时进行出入境登记备案。二是组织传达学习《中共沧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沧州市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确保严守各项规章制度。
(六)在“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方面
16.关于“民主生活会材料把关不严”的问题。一是党支部书记同班子成员谈话,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传达学习有关要求,作出个人有关情况说明,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组织逐字逐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撰写学习心得。
17.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够好”的问题。一是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学习组织生活制度。二是党支部书记同组织委员谈话,进行批评教育。三是进一步修订完善机关“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党员教育管理,提升“三会一课”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七)在“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
18.关于“上轮巡察提出的“党史工作缺少系统性、针对性的业务培训”问题。一是组织《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培训会,深入解读《条例》的出台背景和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特点,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二是在机关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的一百年》“读正史、强素质、促发展”业务培训活动。三是举办党史基本著作编写培训班,发放编写材料,进一步规范和推进党史二卷本的编写。今后,我单位将按照干部培训工作的有关要求,定期开展业务培训等活动。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一)强化政治建设,大力加强党的领导
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切实维护党的权威,贯彻落实党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切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严明政治纪律带动党的其他纪律严起来,推动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二)强化思想武装,持续提升思想认识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持续抓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不断提升班子成员及全体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和政治修养。统筹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加强阵地建设,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
(三)强化长效管理,不断巩固整改成效
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倒查制度缺陷,着力在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上下功夫、见成效。要扎紧制度笼子,坚持改建并举、破立并进,在健全完善制度层面拿出硬招实招,加强制度执行力度,落实“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制度的刚性约束力。
(四)强化担当作为,推动工作提质增效
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积极谋划和推进各方面工作,切实发挥好党史资政育人作用,忠实记录好沧州各个时期的发展历程和成就;聚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沧州的落地落实,持续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加强资政研究,提供决策参考;加大党史宣教力度,不断提高党史影响力、美誉度;加强党史队伍建设,推动沧州党史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7-2160227(工作时间);邮政信箱:沧州市运河区御河路1号市委党史研究室;电子邮箱:cz216038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