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中共沧州历史,总结历史经验,为党的建设和市委决策提供历史借鉴,充分发挥党史资政育人的作用,为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大局服务;撰写中共沧州历史专著,对中共沧州历史上的重要人物进行综合研究。
(二)征集、整理、编纂中共沧州历史资料,收集整理重要口述历史材料、重要党史人物回忆录,搜集、整理和研究市内外有关中共沧州历史的信息资料。
(三)推动党史成果的转化,会同有关部门向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进行党史、革命史的宣传教育;协助市直有关部门审读拟公开发表或出版的涉及中共沧州历史重大题材、重要人物的图书、文章;协助审查已批准立项的反映沧州重大革命历史题材的影视作品和理论文献电视作品;协助审查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涉及地方党史、革命史及革命英烈的展览、纪念馆陈列等。
(四)协助市直有关部门审核沧州重要党史事件、革命史事件、党史人物的纪念活动方案,并承办、协办相关活动;协助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市、区)对建立革命设施的报告提出意见。
(五)完成省委党史研究室部署的工作任务;完成市委交办的党史方面及其他方面的工作任务,为市委解决有关党史方面的问题提供资料和意见。
(六)向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传达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党史工作的指示,加强对县级党史工作的业务指导;制定全市党史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全市党史资料征集和党史研究工作;组织全市党史工作经验交流;承担全市党史编研优秀成果的评选、奖励工作;负责全市党史业务干部培训工作;与市内外有关团体进行学术交流。
(七)承担全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陈展内容、纪念碑亭、碑文的审定工作。
(八)指导沧州市中共党史学会的工作。